皖人社秘[2022]253号 安徽省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12-22
摘要:2023年底前,聚焦群众需求,拓展一次办服务事项范围,精简申报材料和办理流程,逐步将人社系统内的工伤保险待遇补差、失业保险金停发、解除劳动用工备案等纳入一次办服务事项。鼓励各市创新工作思路,相关服务事项可先期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

安徽省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2〕253号           2022-12-22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

  现将《安徽省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安徽省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要求,实现我省“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为广大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更富效率、更有温度的经办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参保人员普遍关注的退休相关业务办理问题,通过信息互通、数据资源共享,突出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应用,按照“基本事项+”和“试点+推广”的工作思路,变退休业务“多地多窗多次”办理为“一地一窗一次”联办,构建“一次申请受理、部门联动办理、结果自动反馈”的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提高广大企业和参保人员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对符合在安徽省范围内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将基本养老金待遇申领(含提前退休、退职)、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领、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事项,实行一件事一次办理。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加与退休相关联的“一件事”办理事项范围。可以将“人社快办-职工退休打包办”与工伤保险待遇补差、失业保险金停发、解除劳动用工备案、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领取退休时一次性补助、电子退休证发放等相关服务事项,分类、分批纳入一次办事项范围。同时,将“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办理事项,推广为“职工退休一件事”,逐步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对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探索开展个人参保缴费信息“一键确认、免申即办”服务。

  三、办理渠道及流程

  (一)政策一次告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充分运用全省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筛选出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主动向其发送提示短信,告知申领基本养老金关键性政策及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相关政策,提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内容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省外养老保险、异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应缴未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等。对退休人员较多的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提前一年对拟退休职工进行档案预审,以便企业或参保人员有足够时间,补充提供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重要信息相关原始材料。

  (二)线下一窗受理。企业和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分中心等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填写《“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附件1),勾选需要一次办的服务事项,实现“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同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规定,让企业和参保人员实现退休服务事项一窗受理。

  (三)线上一网通办。数据资源部门根据服务事项业务部门工作需求,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开通“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申请受理模块,线上公布服务事项名称、办事流程、服务电话等,优化安徽政务服务网功能模块,根据办理需求推送至相关单位,实现“一次登录、群众点键、数据跑路、全网通办”。企业和参保人员可通过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四)流程一图明晰。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对“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涉及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科学设计服务事项办理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完善业务流程,形成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图和业务办理手册,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时发布、同步更新。

  (五)结果一体反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建设、医疗保障、数据资源、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配合,依托“皖事通办”平台,推进跨部门数据信息共建共享,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渠道实现办理信息查询功能,实现办理流程可查询、事项办理结果自动反馈,便于企业和参保人员在线实时查询业务办理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一)2022年底前,各市制定完善本市“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或具体举措,确保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申领(含提前退休、退职)、电子退休证发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事项一次办。

  (二)2023年底前,聚焦群众需求,拓展一次办服务事项范围,精简申报材料和办理流程,逐步将人社系统内的工伤保险待遇补差、失业保险金停发、解除劳动用工备案等纳入一次办服务事项。鼓励各市创新工作思路,相关服务事项可先期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

  (三)2024年底前,加大数据资源共享力度,推动数据信息跨部门顺畅流转,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领取退休时一次性补助,纳入“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

  (四)2025年底前,参保职工退休相关业务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一端受理、材料一次提交、流程时限最优”,将“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推广为“职工退休一件事”,相关服务事项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五、职责分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参与部门职责、工作机制、系统对接、实施步骤、工作进度等,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工作方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编制申请表单、业务需求、工作流程,统一受理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结退休(职),同时将核准已退休(职)人员相关信息反馈至政务服务网“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专栏;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告知原因。各地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同步更新申请表格内容,做好相关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协调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按照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相关任务。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按规定受理、办理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反馈到政务服务网“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专栏。

  省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负责提供线上线下的办理渠道、集约通用的能力支撑、并联审批的协同平台、跨部门跨层次的数据交换通道。

  省医疗保障局负责按规定受理、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到政务服务网“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专栏。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领取退休时一次性补助事项,适时纳入“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规定受理、办理,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到政务服务网“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专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省直相关部门成立“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把好事做好做实,让广大群众得益、受惠、满意。

  (二)细化工作举措,优化经办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涉及部门间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编制责任清单、提交材料清单、联办工作流程图,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保障协办数据准确;数据资源部门会同业务部门做好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相关数据应享尽享,保障共享渠道畅通运行、共享数据及时更新,同时实时汇总反馈各部门办理情况,确保“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扎实有序推进。

  (三)突出日常监督,强化责任考核。各地要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纳入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让企业和参保人员评判服务事项工作绩效。落实对“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企业和参保人员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对市级政府考核中予以体现。

  (四)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总结提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实体办理窗口等途径,多渠道宣传“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落地实施,要及时总结一次办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群众办事、经办管理、技术支撑等层面,消除堵点、难点,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质效。

  附件:

  1.企业参保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

  2.企业参保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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