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11-09
摘要:《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         2007-11-9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田成平

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工作安排,我部对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税 屋附件:

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文 号 发布日期 废止理由
1 劳动部 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 劳力字[1992]54号 1992.10.22 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
2 劳动部、对外经贸部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4]246号 1994.8.11 已被《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代替
3 劳动部 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4]506号 1994.12.14 已被现有法律法规代替
4 劳动部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劳部发[1996]266号 1996.8.12 已被《工伤保险条例》代替
5 劳动保障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 4号令 1999.8.12 与《信访条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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