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18]5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8-05-22
摘要: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加快推动办理涉企证照事项,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前台联合受理、各部门后台审核、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发放涉企证照,实现“一窗受理申请、一窗领取证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政办发[2018]55号        2018-05-22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全面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目标,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方向,依法减少行政审批,规范审批流程,分类整合涉企证照事项,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打造浙江商事领域改革升级版。办理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涉企证照事项(含工商登记及其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和备案备查类事项),统一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收件和出件,通过加强归集统一、流程优化和信息共享,力争在2018年10月底前实现涉企证照所有业务“全科受理”、后台各部门协同办理。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涉企证照事项改革。统筹“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和“证照联办”改革,通过清理取消、改为备案、告知承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清理规范涉企证照事项。在各类涉企证照中,对备案备查类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合并办理,能合尽合到营业执照上;对行政审批类事项,纳入“证照联办”改革,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协同办理,能联尽联。

  (二)推进涉企证照事项全面集中进驻。按照应进尽进原则,加快推进涉企证照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全进驻,相关办事窗口相对集中设置。按照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的要求,加强窗口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首问责任、痕迹管理、规范答复等制度,实现全程可追溯、环节可控制、责任可落实的良性闭环。对暂未进驻中心的事项,加强涉企证照部门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进驻。

  (三)优化涉企证照办理流程。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加快推动办理涉企证照事项,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前台联合受理、各部门后台审核、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发放涉企证照,实现“一窗受理申请、一窗领取证照”。

  (四)加快涉企证照信息化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加快“一窗受理”和“证照联办”平台开发与应用,加快推进各条线业务办理和“一窗受理”“证照联办”平台上下左右全面打通,实现各类涉企证照数据实时传输、交互共享。大力推广应用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提高网上申报便捷性,推动实现涉企证照“网上办”“掌上办”。在信息化平台建成前,暂时采用部门间人工传递的方式代替“群众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涉及部门和事项多、影响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省编办要做好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统筹,省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省数据管理中心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省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和本系统的业务指导。

  (二)加强基础保障。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优化配置办事窗口力量,设置相应的服务设施,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待遇,实现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统筹下,牵头再造优化涉企证照办理流程,组织跨部门业务培训,打造素质过硬、业务过硬的多能型窗口人员队伍,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评估。省工商局牵头建立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督导机制,纳入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考核体系,并定期通报。各级政府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给予鼓励,对敷衍塞责、工作滞后的启动问责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办理流程效能评估机制,通过网络、电话、问卷等形式掌握各环节办理时间和存在的问题,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配套制度,予以复制推广。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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