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它是员工持股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和权力是: (1)、决定并办理员工入会(股)手续; (2)、收集会员出资资金购买本企业股份; (3)、集中管理员工持股股本金凭证; (4)、管理员工持股名册,向会员出具股权证明; (5)、拟定员工持股份额的红利分配方案。 (6)、办理员工股份的转让、继承、回购手续。 (7)、制定员工持股会有关规定。 (8)、筹备、召集员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 (9)、代表或推选代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 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设主任或理事长一人,为员工持股会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会员参加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行使表决权。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也可设一至二名副主任或副理事长,协助主任(理事长)处理员工持股会日常事务。 二、员工持股会章程结构及应变载明的事项 1、员工持股会章程应载明以下事项: (1)、员工持股会的名称、住所; (2)、员工股份总额或出资总额; (3)、员工持股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员工持股会的议事程序及议事规则 (5)、员工持股会机构的产生办法和职责; (6)、员工持股会的负责人及其职责; (7)、员工持股会会员持有股份的转让、管理及受益的有关规定 (8)、以员工持股会会员出资额及表决权的有关规定 (9)、员工持股会的终止和清算; (10)、员工持股会认为应该和必须规定的其它事项。 2、员工持股会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员工持股会实行会员制。凡认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员工均为员工持股会会员。员工持股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员工持股会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成员的权利,享有参与制定和修改员工持股会章程和权利; (2)、享有作为员工持股会代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利; (3)、享有通过员工持股会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记录、财务报表、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提出意见或质询的权利; (4)、享有了解和监督员工持股会的管理及财务状况的权利; (5)、按投入的资本额享有收益权; (6)、依照公司章程在员工持股会内处置、转让其股份的权利; (7)、享有优先购买员工持股会会员转让股份的权利; (8)、享有优先认购员工持股会转增的股份的权利; (9)、享有员工持股会依法解散或企业依法解散、破产时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10)、员工持股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员工持股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以出资额为限,对员工持股会负有有限责任; (2)、必须按照认购出资额全部如实缴纳认购资金 (3)、员工持股会成立后,会员持股有股份只能转让、不能抽回; (4)、执行员工持股会章程和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决议; (5)、遵守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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