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税函[2008]245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税方式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5-20
摘要:湘国税函〔2008〕245号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5-20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我省税收信息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省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税系统的开发建设。目前已实现了 通过读卡器及电脑上网 及...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推行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税是有效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广税控收款机强化税源监控的必要保障。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自愿选择、稳步推进”的原则,在进行网上办税厅推广宣传时,将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税方式作为主要内容重点推出,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远程抄报方式的优势,鼓励、辅导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合适的远程抄报方式或上门抄报税方式,不得采取强制手段推行。

  (二)精心组织,搞好服务

  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远程抄报税方式的推行,精心安排组织,市局税控专干要深入试点单位指导协调;税控厂商及艾博克公司等服务单位要与国税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为纳税人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推行工作顺利进行。

  (三)及时交流,加强反馈

  各地在推行过程中,应积极搜集整理推广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省局反馈,省局将适时进行总结通报。对纳税人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基层税务机关或服务单位无法解决的,可根据不同情况,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省局业务支持电话:0731-5537890

  省局技术支持电话:0731-5553667

  电话报缴终端支持电话(艾博克公司):0731-5553696

  附件:

  1.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税方式介绍

  2.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税操作流程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税方式介绍

  一、通过读卡器及电脑上网远程抄报税

  对具备互联网上网条件的纳税人,可在计算机上连接一个税控IC卡读卡器,并登录到湖南国税网上办税厅,通过互联网络完成用户卡数据的报送、申报缴税、票表比对及清零解锁操作。

  目前通过读卡器及电脑上网方式进行远程抄报税应具备如下条件。

  应具备的条件

  解决途径

  具备电脑,并能连接互联网络;

  纳税人自行解决

  具备税控IC卡读卡器,并安装好驱动程序和有关控件,能正常登录湖南国税网上办税厅;

  税控厂商做好读卡器的销售服务工作

  纳税人已办理网上办税厅用户注册;

  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纳税人已纳入电子申报缴税范围;

  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纳税人应在正常申报期内办理远程抄报税业务;

  超过申报期的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

  纳税人每次抄税时应按自然月方式抄税,并必须抄报“日交易数据”。

  税控厂商做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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