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函[2011]186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对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进行税款清算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5-12
摘要: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增值税缴纳方式的通知》(鲁国税函[2010]13号)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鲁国税函[2011]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截至2011年第一季度(所属期),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应补缴税款为15394.96万元。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对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进行税款清算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1]186号        2011-05-12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增值税缴纳方式的通知》(鲁国税函[2010]13号)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鲁国税函[2011]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截至2011年第一季度(所属期),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应补缴税款为15394.96万元。

  按照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提供的各市分公司销售收入占全省的比例,各地应在5月申报纳税期及时按分配补缴税款入库。具体分配情况详见《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增值税税款分配表》(附件)。

  附件: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增值税税款分配表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