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国税函发[2009]141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5-13
摘要: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9]141号     2009-05-13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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