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三)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1-16
摘要:1.企业基本情况 C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经济性质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110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板材的流通和零售业务,所得税在某区国税局管理。2006年因其增值税实际税负低于预警下限30%、综合毛利率高于预警上限,所得
1.企业基本情况
C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经济性质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110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板材的流通和零售业务,所得税在某区国税局管理。2006年因其增值税实际税负低于预警下限30%、综合毛利率高于预警上限,所得税贡献率为0 ,被确认为纳税评估对象。2006年主要财务指标及申报数据见表A-49。
表A-49                                              单位:元
项目 2006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35524732.26
主营业务成本 128949501.03
毛利率(%) 4.85
其他业务利润 240323
期初留抵税额 429958.77
本期应纳税额 108933.28
期末留抵税额 472576.08
增值税负担率(%) 0.08
期初存货 3586804.31
期末存货 5983133.11
期初存货估价入账 2691332.23
期末存货估价入账 1275890.60
运费抵扣进项税 108830.80
利润总额 0
纳税调整净额  0
应纳税所得额 0

2.评估分析
主要通过被评对象的纳税申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行业相关评估参数加以综合分析。
(1)实际税负与行业税负对比分析
本地区钢铁流通市场近三年增值税税负参照表:
表A-50

项目 综合 亿元以上 五千万元以上 五千万元以下
2004年 0.195% 0.166% 0.226% 0.218%
2005年 0.203% 0.196% 0.168% 0.238%
2006年 0.223% 0.206% 0.240% 0.257%

被评对象收入亿元以上,2006年增值税税负0.08%,不仅低于同地区同规模其他企业,还低于金属制品流通行业全省预警下限值0.22%的税负标准。测算:
2006年行业税负差异率=(实际税负0.08%-行业税负率0.22%)÷行业税负率0.22%×100%=-63.6%
评估分析:被评对象2006年税负与行业税负相差0.14%,差异率达63%。

(2)企业纵向税负与毛利的配比分析
某钢铁市场企业各类主材毛利情况:
 

项目 建材 型材 板材 其他
螺纹 线材 角钢 槽钢 H型钢 中板 卷板
上限 3.6% 2.3% 3.7% 2.5% 1.4% 4.1% 4.4% 4.5%
下限 1.3% 1.4% 1.2% 1.2% 1.0% 1.5% 1.1% 1.5%

该公司全部从事板材销售,2006年毛利率4.85%高于品种企业上限,但其增值税税负率0.08%远低于同业。
根据毛利率测算税负差异(考虑存货变化以及存货估价入账对税金的影响):
2006年增值税税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17%-[(期末存货-期末存货估价入账)-(期初存货-期初存货估价入账)]×17%}÷收入=0.34%
分析:2006年税负按毛利率测算,与实际税负相关0.26(毛利率测算税负-实际税负),纳税申报异常。

(3)实际税负与评估推算当期应交税金对比分析
评估推算当期应交增值税税金理论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末存货-期末存货估价入账)+(期初存货-期初存货估价入账)]×17%-期初留抵税额-运费抵扣进项税+期末留抵税额=403574.84元
企业实际入库税金为108933.28元,与评估测算应交税金理论数相差29万元左右,税负异常。

(4)同一时点存货理论数值与实有存量对比分析
按年均价3300元/吨计存量约1800吨,考虑当天存货进出变化对库存商品账的影响,计算得出的实际存货金额约为3896400元,而被评对象2006年12月31日实物盘点表反映的吨位数为1200吨左右,库存商品账反映存货5983133.11元,库存商品账金额多出合计约208万元,吨位短少约600吨。

(5)部分进货渠道与货物来源相关性比较分析
分析运费进项发票和付款记录发现,被评对象作为某省某钢铁生产企业的代理经销商,货物都是从钢铁生产企业直接发货到某地,没有通过第三方转运。2006年全年运费金额1554725元,经统计约合4.6万吨。而该公司同期还从北方一单位购入同一生产厂家,品名相同的金属材料,取得来自的货物进项发票,统计共计约3.3万吨,占购进总量71.7%。按该公司2006年全年进项税金推算购进吨位:23067278÷0.17÷3300≈41.万吨。经分析,按进项税金推算购进吨位与按运费推算的购进吨位基本相当,可以确定北方公司开票的货物,发货地点在某省境内。总体来看,运费金额与货物购进总量基本相符。如果运费发票是真实的,那么北方公司开票货物,对应的运费为何由该公司支付?

(6)所得税扣除项目分析比较
分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1)发现“营业外支出——其他”金额为138745元,金额较大;财务费用207865元,比上年增加105632元,增幅较大。

(7)利润分析表
第10栏其他业务利润收益240323元,第6栏商品销售税金19912.65元。根据入库增值税108933.28元测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应交数为108933.28×(0.07+0.04)=11982.66元,大于实际缴纳数7930.65元。
通过以上分析,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一些疑点:
①2006年毛利高,但增值税实际税负低于行业税负下限,是否存在多抵进项问题?
②2006年毛利高,但利润总额为0,有无虚列期间费用,人为调节利润问题? 
③账面存货与实际存货不符,成本结转是否真实,有无盘盈盘亏问题?
④营业外支出和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中有无纳税调整事项,是否存在调整不到位情况?
⑤被评对象与北方公司是何关系?是资金紧张需要垫资还是接受虚开发票?
⑥资产负债表第33栏预收账款期末数2003469.18元,货物是否发出?有无及时确认收入?
⑦企业利润表第10栏,其他业务利润240323元,是什么收入?

3.约谈举证
(1)依据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评估人员与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分别进行了约谈,向其介绍了纳税评估测试结果,围绕案头分析异常点逐一展开。

(2)评估人员就企业申报纳税和财务指标变动中存在的疑点,进行分析,指出其2006年初按板材2800元/吨计,存量约1280吨, 1月~5月份中3月、4月、5月中商品进销比率均匀,约为1.02,钢铁价格连续上涨的行情使其在1、2两个月已基本消化了前期留抵金额,1月~5月产生的毛利率大致在2011751元,出现高利润低税负可能是正常的,也可能影响全年。但通观下半年6月~12月的情况,6月~11月进销化比均在1.0以上,而12月为0.9,出现了10%的倒挂,并产生47万元留抵税金,存货量在同行行规年末一般下行的情况下,逆势达全年最高值,是否存在涉税问题企业需重点解释。

(3)企业负责人围绕企业税负率偏低的情况进行初步自查,重点对税负低的成因,做了初步解释和举证。
对疑点①、⑤部分问题,企业说明进项发票中的北方公司是一家国有股占多数的大型工贸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被评企业是其全资子公司,集团内部实行财务委派,管理和经营者分开,销售受控程度非常高,而且从事业务绝大多数是固定对象的批发业务,隐匿销售收入、多抵进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绝难发生。

对疑点②自查情况如下:北方公司系C贸易有限公司母公司,为工贸合营企业。C贸易有限公司部分货物由母公司直接开票,先销售后付款,2006年12月母公司调节子公司利润,每吨加价427.35元,以高于同期市场价15%的价格开票,造成C公司进货价格进货成本加大,C公司2006年从母公司进货,共计4020.15吨,加大进货成本1718011.10元,减少利润1718011.10元。主办会计在约谈中证实了这个情况,承认转移利润的问题,企业负责人明确表示回去后针对进货高于市场价问题将进行全面自查。

对疑点③、⑥自查情况如下:2006年11月收到购货单位预付卷板货款2003469.18元(含税),于次月发货,价税合计2036752.42元,因购货单位尚欠货款33283.24元,造成未及时确认收入,导致库存材料账实相差200万元左右,企业确认成本结转是真实的,企业暂无盘盈盘亏问题。税负率偏低主要原因是未及时开票。

对疑点④、⑦经评估人员实地核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支出、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后发现,其他业务收入是该公司2006年9月变更经营地点后,为扩大获利能力,租用了钢铁市场的场地设备,对本企业销售货物,开展装卸业务,收取的搬运费共计240323元,没有按价外收入申报增值税,而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58745元是2006年上半年支付给街道民工的搬运费用,无合法凭据,列支交通违法罚款2000元;财务费用中列支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7万元;管理费用中列支北方母公司管理费10万元,未经税务机关批准。

4.评定处理
根据约谈及企业举证说明情况,该公司收到购货单位预付款2003469.18元(含税),货物已发出,未申报销项税291102.36元(2003469.18÷1.17×0.17);价外收入240323÷1.17×0.17申报营业税收入错误。企业同意办理自查补申报手续,补报两项增值税销项326021.08元(291102.36+34918.72)元,调减2006年6月份评估当期增值税留抵税款54001.06元,实际入库增值税272020.02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948756.10元,扣减以前年度亏损742162.36元,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206593.74元,补缴企业所得税398175.93元,并按规定缴纳相应滞纳金。该公司补税后2006年度实际增值税税负为0.26%,超过同地区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高于金属制品流通行业全省预警税负标准,超过金属制品流通企业全省预警下限值,基本排除了评估指标分析中的涉税疑点问题。调整后所得税贡献率为0.29%,所得税税负率为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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