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8-16
摘要: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闽财会〔2021〕11号)的相关要求,联系点选取采取“自愿报名+重点关注”的方式确定。省财政厅将在各单位报名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会计工作联系点名单。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我省建立了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确定了25家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搭建会计服务与会计需求的双向对接互动平台。为及时了解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情况,推动会计职能拓展,助力我省“四大经济”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第二批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闽财会〔2021〕11号)的相关要求,联系点选取采取“自愿报名+重点关注”的方式确定。省财政厅将在各单位报名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会计工作联系点名单。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负责推荐本辖区的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并填报《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基本情况一览表》,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省直单位填写《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申请表》,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电话:0591-87097389

  电子邮箱:fjczkj@126.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

  1.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申请表

  2.省级会计工作联系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