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税发[2006]9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3-06
摘要:税收执法责任制体系中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过错追究等四个核心要素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全方位和全过程,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既符合税收工作发展规律,又有坚实的载体保障,必将在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的进程中发挥其强大作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鄂国税发[2006]9号            2006-3-6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5]144号)和《关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5]875号)一并转发给你们,为认真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和全省国税系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局管理巩固年活动安排,现就全省国税系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开展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定目标,深入开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贯彻依法治税思想的总抓手和有效载体,同时也将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既要把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治税工作的重要措施长期坚持,又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顺利推行。当前力争要实现的目标是:到2007年底前,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的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得到全面实施,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达到基本统一,基本实现税收执法责任制计算机自动考核,努力把税收执法过错行为和违法案件降低到最低限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执法风险,逐步实现依法治税的新突破。

  二、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

  税收执法责任制体系中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过错追究等四个核心要素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全方位和全过程,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既符合税收工作发展规律,又有坚实的载体保障,必将在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的进程中发挥其强大作用。当前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必须建立三个机制。

  一是建立环环相扣的权力运行机制。主要是指对执法岗位从两个方面进行分解,首先解决执法权力的精细化。一是要科学分解岗位职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范本》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已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范本》。省局《范本》是基于统一全省税收业务的角度制定的,对《范本》规定的岗责体系,各地原则上不得变更。各地要认真学习,按照省局《范本》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配岗配责,使制度、机构、岗位、人员达到有机结合。二是要细化明确工作规程。要将每一个执法岗位的工作流程明晰化、规范化,既使岗位之间密切衔接、相互联系。在设计工作规程中,各地要重点把握四个核心要素:明确工作步骤或者执法环节,确保执法行为的完整和规范;确定工作形式,确保每项执法行为有相应的纪录备查;规定工作时限,按照合理高效的原则,将法定时限分解到各岗位;密切岗位衔接,对各个岗位的衔接做出明确界定,避免推诿扯皮,责任不清。

  二是建立全面细致的考核评议机制。考核评议是解决执法人员“干的怎么样”的问题,这是实施执法责任制中的关键环节。各地要以计算机考核为方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人机结合,做到考核的日常化、制度化。对于计算机无法实施考核的内容、需要复核计算机考核准确性的内容,以及配合外部监督、受理举报等过程中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要通过人工方式纳入执法责任制的考核系统。

  三是建立科学规范的监控追究机制。要通过建立对执法行为动态的监控和过错行为公正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促进权力的积极、正确行使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建立执法监控追究机制,首要的目的是及时发现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把执法过错阻隔和消除在执法行为运行过程中,预防和降低过错行为。其次才是对执法过错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起到惩诫和教育的作用。通过过错责任追究特别是对一般过错责任的及时追究和纠正,遏制重大执法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抓住重点,全面开展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是基础,工作规程是纽带,考核评议是关键,过错追究是保障。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抓住考核评议这个关键环节,要把利用计算机实行科学考核,扩大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作为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的重点和切入点,切实抓紧抓好。目前,我省荆州市、恩施州、孝感市、鄂州市、天门市等单位已安装并运行由总局开发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我省作为总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第二批扩大试点单位,决定2006年在全省系统全面安装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着手开展人员培训、系统软硬件环境准备等工作,为下一步系统安装和初始化、系统模拟运行做好准备。力争到2006年底,全省国税系统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自动考核。

  四、真抓实干,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稳步推进

  (一)组织要严密。一是领导要重视。各地要将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主管领导要负起责任,抓好具体工作,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协同要有力。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不是一个或几个部门的事,而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整体性工作,要通盘考虑。各级国税机关内部要搞好分工和定位,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整体联动,协同有力。法规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抓好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沟通协调;监察、人事、征管、财务以及各专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良性互动。信息部门要搞好软硬件安装、设备保障、系统维护等基础性工作。切实体现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良性互动。

  (二)计划要周详。各地要制定全面、严密、详细的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操作性要强,既要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又要有具体内容、方法要求;既要有目标方向,又要有工作步骤、阶段任务。

  (三)准备要充分。一是要做好系统初始化的各项准备。各单位要对初始化的具体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出既符合总局和省局规定,又符合当地实际的系统初始化方案,不仅要将岗位、人员、机构、规程等通过初始化过程固化到系统内,同时还要确定选项点、设定考核内容、追究标准、扣分分值等,为系统的顺利运行奠定基础。二是要抓好人员培训工作。在培训中首先要抓好对领导的培训,还要抓好对骨干人员的培训,抓好对全体执法人员的培训。三是要做好系统运行前征管系统垃圾数据的清理工作。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提供条件。四是要做好统筹协调和职责调整工作。信息部门要有专人对该系统实施技术保障系统维护管理,政策法规和监察部门要调整相关职能,增加有关职责,设置专门岗位开展工作。五是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制度保障系统运行,使系统的运行及问题的处理有章可循。六是给予业务、技术支持。省局负责协调业务、技术工作,并随时给予试点单位业务和技术上的指导,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七是要密切关注系统运行情况。对系统考核结果及系统运行中发生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进行分析,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领导机关及时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四)问责要到位。税收执法过错追究,是税收执法责任制的保障。其本身也需要规范:一是要规范过错线索来源。通过考核、执法监督检查、日常工作督办、外部举报和其他部门反馈等多渠道收集线索,随时发现,随时追究,做到有错必究;二是追究依据要合法。税收执法过错行为和与之相对应的追究措施都要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局以上规范性文件作依据,摒弃随意减轻或加重处罚的现象;三是追究程序要规范。从线索的收集、过错事实的调查、集体审议纪要和追究处理决定的制作都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使用统一的文书。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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