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行业计税依据及税收定额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个便函〔2003〕12号 2004-09-23 各基层局: 现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行业计税依据及税收定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通知》中提及的排气量标准1600cc以上车型含排气量标准为1600cc的车型。 二、《通知》中第一条第一款提及的“市内四区”含其他县(市)、区允许在市内四区营运的车辆。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