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隔月重新开,ERP需要走供应链(销售退货单)吗

来源:税屋综合 作者:税屋综合 人气: 时间:2021-12-22
摘要:ERP的供应链,属于企业内控流程中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与手段,必须按照企业内控制度和流程办理,必须要体现真实性。因此,在并无实际物流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虚增物流信息,否则会导致企业的内控措施形同虚设。

  问:发票隔月重新开,ERP需要走供应链(销售退货单)吗?

  发票隔月重新开,红冲原发票,再开具正确的蓝字。ERP系统需要走销售退货单再重新销售出库吗,还是直接总账过下账即可呢(借:应收账款贷:应收账款)?

  解答:

  根据描述,物流本身没有错误,且物流没有发生变动,因此对于ERP的供应链就不需要做“虚假”反映。

  类似于,企业购进货物,货物已经收到,但是发票没有收到的情况下,ERP的供应链正常做入库、出库(领料等)、结存等;而会计核算在总账系统中月末自动生成“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次月初总账系统又自动生成红字冲销“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等到购货发票收到时,ERP的供应链就不再做入库处理,而是直接调用早已经有的“入库单”,然后生成ERP系统内的发票,最后自动生成购进原辅材料等的会计分录。

  ERP的供应链,属于企业内控流程中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与手段,必须按照企业内控制度和流程办理,必须要体现真实性。因此,在并无实际物流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虚增物流信息,否则会导致企业的内控措施形同虚设。

  发票的开具,完全属于企业的税务处理,只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办理即可。如果对应收款项、收入等有影响的,可以在ERP的供应链中填写单独调整售价的调整单(不同品牌的ERP叫法不一样),然后再把差额体现到总账系统中去。如果发票的错误,对于价税合计金额、税额都没有影响,只是客户信息等错误的,甚至不需要在总账系统体现,只需要按税法规定换开发票就行。
 



  2008年10月的解析——

新准则条件下ERP存货后勤系统的调整

  存货和记价方法的调整

  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从理论上讲,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下游加工制造业行业,如机械设备公司、电子电器公司等,将产生一定影响。原来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公司,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采用新的存货计价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在一个通货膨胀的市场环境下,使用后进先出法可以降低税收,转向其他方法会对企业不利。

  大部分ERP软件本身提供了不同的成本记价方法选择。仅从ERP系统角度看,调整比较小,仅需要将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去掉即可。一般企业通过参数的修改即可实现新数据按新的方法记价的要求。如果采用其他不符合新准则记价方法的数据需要转换,那需要通过数据升级及结构调整来转换。不同的记价方法影响到当期存货类报表,企业可依照实际情况设置报表显示。成熟的ERP软件能适应新准则的要求。

  资产减值的调整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该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利润,有效地遏制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储备调节利润的现象,完全切断了运用减值准备方法操纵利润的途径。

  对于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变化,ERP系统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主要体现在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处理上,目前成熟的ERP系统适应性比较好,用户可以灵活定义计提折旧年月。这一改动在ERP系统中一般通过对资产类单据调整的调整方向控制即可实现,将此类凭证的回冲更改等做一定限制即可。简单的参数设置就可实现对资产处理方式调整的适应。关于资产类别的调整,大多数相关行业的ERP系统提供了资产类别调整功能,以符合新准则对资产类别细分的要求。

  无形资产的调整

  首先明确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其次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能够满足相关条款规定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新准则规定,企业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应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关于可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能够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合理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无法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平均年限法摊销。如预估的使用寿命、摊销方法的确定等,都需要更多的人为来确定。系统提供的是计算方法,具体采用什么样的方法、预估使用年限等都需要人为确定。这是对企业管理系统和人为管理相结合及其分工的最好诠释。

  薪酬处理方式调整

  在新准则中,应付薪酬科目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具体包括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以及各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各种保险等。增加负债核算的内容,包括发放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和股份支付。福利等费用计提比例更为灵活,企业用户可自行设置完成,包括其他变动可以在ERP中通过会计科目设置及变动实现调整。同时,对于人力资源子系统中相关福利、薪资计算模块有部分影响,软件对相关功能做了一定适应性调整。

  公允价值的应用

  到目前为止,公允价值在ERP系统中未得到很好的应用。公允价值可行的计量及使用方式成为ERP应用的难题。目前可行的处理方式是将房地产、金融工具等涉及公允价值的资产项目,直接设置相应的科目计量方式,采用期末直接调整的方法,按新准则的要求将差额记入当期损益,这种处理方式在ERP系统中的实现较为简单,它仅仅体现了一种记录。

  最终实现还需要增加公允价值计量模型,并结合市场状况做一定的调整。这种做法在ERP系统中类似于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制的计算处理方式,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当然此种方法还处于探讨阶段,目前没有成熟的处理工具。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