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发票7月1日停用!增值税抵扣凭证还有哪些?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6-07-01
摘要:7月1日后货运专票不再是抵扣凭证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抵扣凭证之一,7月1日停止使用后,增值税抵扣凭证就少了一个,今后,只有这些凭证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7月1日起就要正式停止使用了!纳税人手里留存的空白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以后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哪种发票?近日,部分税务机关就此发出温馨提示,对货运专票停用后的相关事项作了明确。

货运专票为啥要停止使用呢?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由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已全面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满足货物运输业纳税人发票使用的需要,同时也符合增值税规范管理的要求。为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减并发票种类,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因此要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留存空白货运专票需7月1日前缴销

四川省国税局日前发布《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温馨提示》,提醒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迟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如有留存空白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2016年7月1日前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销事项。

提供货运服务今后使用增值税发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货运专票有错需在7月1日前开红票

国税机关提示,纳税人应及时核查开具与接收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现错误,需在2016年7月1日前开具红字发票。  

7月1日后货运专票不再是抵扣凭证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抵扣凭证之一,7月1日停止使用后,增值税抵扣凭证就少了一个,今后,只有这些凭证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增值税抵扣凭证还有哪些?.webp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