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税二[1987]056号 陕西省税务局转发税务总局《关于对武警部队房产征免房产税和车船征免车船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87-08-13
摘要: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成立由分管出口退税的领导负责,由进出口、纳税服务、征管、稽查等部门组成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开展评定工作,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陕西省税务局转发税务总局《关于对武警部队房产征免房产税和车船征免车船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陕税二[1987]056号      1987-08-13


各地、市、县(区)税务局:

  现将税务总局(87)财税地字第012号关于对武警部队房产征免房产税的通知”和(87)财税地字第013号关于对武警部队车船征免车船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以下补充,请一并执行。

  一、武警部队的工厂、既为武警部门内部生产武器、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指人装备、军械装具、马装具),同时又生产其他产品的,可按各占比例征收房产税。

  二、武警部队所办服务社的房产,既为武警内部人员及其家属服务,又对外营业,可按各占比例征收房产税。

陕西省税务局

1987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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