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税函[2000]189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养猪专业户标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11-15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1999]111号)中应明确的养猪专业户标准问题通知如下:各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业户的经营场地,出栏头数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界定标准。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养猪专业户标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冀地税函[2000]189号       2000-11-15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1999]111号)中应明确的养猪专业户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各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业户的经营场地,出栏头数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界定标准。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11月15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