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筹划空间?会议费发票取得,抵扣与税前扣除调整

来源:大力税手 作者:大力税手 人气: 时间:2017-07-26
摘要:声明:此问题纯属技术性探讨,在税的核心层面,小编认为应取得抵扣就是好的方案,不宜定性为会议中的发生的正常餐饮费等为招待费。 关于会议费的增值税处理,如果单一看,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会计费是6%的税率,且可以配套认定开具会议费发票,相应的涉税判定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