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地税发[2004]135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8-04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象范围和时间,我省仍按鄂地税发[2003]97号文件规定执行,请一并贯彻落实。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鄂地税发[2004]135号      2004-8-4

  税屋提示——依据鄂地税发[2007]146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6月14日起,全文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象范围和时间,我省仍按鄂地税发[2003]97号文件规定执行,请一并贯彻落实。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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