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关于废止 《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7-01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相关规定,将原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丽地税发〔2016〕103号)予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关于废止 《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2022-07-01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决定对 《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丽地税发 〔2016 〕 103号)予以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2022年7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公告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关于废止<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相关规定,将原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丽地税发〔2016〕103号)予以全文废止。

  二、公告内容

  全文废止《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丽地税发〔2016〕103号)。

  三、公告施行时间

  《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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