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3]119号 2003-12-8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1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做好宣传,争取支持 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要吃透政策,把握要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的精神上来,确保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要认真做好对出口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改革的情况,争取政府和外经贸部门的支持。 二、采取措施,加快进度,提高效率 (一)督促企业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工作,加快退税申报。 各级国家税务局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加大对出口企业收集退税单证和专票认证的督促力度,随时受理出口企业退税申报。为了提高申报进度,从今年底至明年一季度这个特别时期,全省国税机关要采取特殊措施。各地退税部门工作人员暂停双休及休假,暂停退税申报期制度,随时接受企业退税申报,并把此项安排及工作电话告知企业。要对企业办税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减少申报错误,缩短审核时间,提高审核速度。 (二)抓紧做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出口企业认真学习总局通知,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总局和省局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二是要明确责任,搞好分工协作。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涉及国税机关内部几个部门,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省局对将按照既定的职责,加强考核,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抓紧出口退税审核软件的运行。各地从12月5日起必须使用新版软件审核出口退税。 三、检查督导,通报考核,加强联系 省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工作的开展。一是派工作组到各地检查督导,推进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出口退税工作。二是配合总局按旬考核办法,做好各地工作考核。三是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省局将按旬通报考核信息,按月发通报。四是开发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辅助查询软件,推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退税的开展。五是要加强上下联系。今年底明年初这一段时间,是进出口税收工作的特殊时期。这期间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对自己权限范围内的事及时处理,不能久拖不决;处理不了、处理不好的大问题,要及时请示省局研究解决。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的通知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3年12月8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