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管理、案例及风险提醒

来源:甘肃国税 作者:甘肃国税 人气: 时间:2017-11-17
摘要:修改后加计扣除指引 第五章 企业研发费用的核算管理 2017-07-19 甘肃国税 一、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有关规定及解析 (一)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

(二)研发实施及会计核算

1.协同开展科研项目管理、人员管理与财务管理

企业内部各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建立经济责任制,完善研发、人事、财务等各部门的有效配合机制,确保企业内部涉及研发的各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①研发部门的职责

向财务部门提供当年研发预算,登记研究开发项目费用支出台账,并与财务部门进行定期对账;研发项目的采购申请、材料领用和费用报销等,应在相关采购申请单、领料单和费用报销单上注明研发项目名称或编号;研发项目涉及试生产安排的,应详细记录用工工时或用工工资支出情况,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以便进行单独核算;涉及与生产经营部门共用设备、仪器的,应提供使用情况说明及使用工时等。

②人事部门的职责

按照研发项目小组成员名单向财务部门提供单列的工资汇总表、明细表;按照研发项目小组成员名单向财务部门提供单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汇总表、明细表;向财务部门提供专门针对研发项目而发生的未纳入工资表的奖金、津贴、补贴等费用明细清单;有外聘研发人员的,按照研发项目小组的向财务部门提供劳务费用支出及聘用协议副本。

③财务部门的职责

做好研发相关文件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研发支出的会计核算,及时了解研发活动的总体预算及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准确核算归集各项目的研发费用列支情况;编制研发项目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按税法规定计算研发支出的加计扣除金额,并办理相关申报事宜;及时收集研发支出涉及的资料并整理归档。

2.对企业研发活动实施分项目管理

企业应对每一项研发活动进行项目管理,建立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对每个研发项目单独进行费用登记,并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阶段性地评价和分析,判断费用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管理的流程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申报批准、确定项目预算等。企业的项目责任会计应规范会计操作,正确核算各项目支出。

3.对研发费用支出实施规范化管理

对于研发过程中需要报销的费用严格按照企业规定流程进行申报,材料设备使用时填写相应的项目领用单,注明该材料的用途,多个项目中的直接投入费用按合理规定分摊,项目完成时提供结项报告或鉴定意见书等证明材料,并附有相关部门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签名;财务部门应充分了解研发项目目标、总体预算、进展情况等,合理安排资金,建立研发项目专用账户,合理界定及归集研发费用,做好研发费用的确认、计量、计录和报告等工作,以防止人为操控研发费用。

对于研发费支出管理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

①研发费用的各项原始凭证必须合法,报销手续严格执行企业审批程序。

②研发活动所用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必须有专门的仪表记录,领用的原材料必须填制研发费用专用领料单,以区别于日常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

③企业应根据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合同中列示的研发人员名单核算和计发工资性支出。研发人员在负责项目研发的同时,又承担了相关的生产项目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其实际工时分开上报财务部门,将这类人员的工资及其附加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制造费用中进行分摊核算,以确保核算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④研发的产品一旦取得新产品合格证开始进入销售,该产品的工料支出即应于生产成本中核算。

⑤对于集团公司及关联企业进行的研究开发必须有书面及合理的分配办法并遵循一贯性原则。须注意集团公司集中使用的研发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年营业收入的2%。

⑥对于研发活动现场试验类的费用支出,要有该项目即时的完工单证,参加现场试验的主要人员必须确认证明材料、完工单证齐全后方可归集至研究开发费用核算。

⑦对企业委托外单位进行开发的费用,根据加工合同及加工费的正式发票归集项目的研发费用,不属于项目计划书中的其他项目进行委托开发与加工,不可以归集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

4.合理确认和归集研发费用

①总体要求

企业具体核算时,对于直接发生的研发支出,应采取直接对应核算方法;对于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多个研发活动的,应分配计入的,应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摊;对于无法明确分配的,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中。会计期末应及时将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转入管理费用,将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转入无形资产,以清晰统计研发项目的具体内容及费用归属,满足不同会计核算的需要,确保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工作的精确性与规范性。

例如,外聘人员的劳务费用应同时符合“临时性”与“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两大条件,聘用单位在支付劳务费用时应注意取得相应的合法有效票据;对于折旧、摊销费用,企业应对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及无形资产做好基础数据记录。对仪器、设备及无形资产等资产既用于研发活动,又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如果能准确记录工时的,则记录工时;无法用工时进行分摊的,应记录产品数量等其他基础数据;对于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收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研发废料库,与生产经营废料库进行区分,以准确区分正常生产经营下脚料收入与研发活动下脚料收入,满足97号公告关于特殊收入扣减的有关核算要求,等等。

②研发费用的归集程序

(1)确定研发活动的成本计算对象。

(2)设置研发支出成本明细账和成本项目,并建立以研究开发项目为基础的项目辅助账。

(3)根据设置的研发支出成本明细账户和成本项目归集研发费用。

③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

(1)把与研发活动无关的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2)把已经开发成功进入产品销售阶段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3)把部分不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计入研发费用。

(4)把日常生产的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计入研发费用。

(5)把生产经营中未取得合规的票据的相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

5.共同承担研发费用的分摊

对于企业生产经营与研发共同承担研发费用,应采用总量计量再分摊的办法。在共同承担研发费用分摊口径的把握上,应把握有关费用与企业具体研发活动的相关性程度。与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时足额确认计入研发费用;而对于与企业研发活动非直接相关的费用,则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有关项目的研发费用。

会计实务中采用的分摊方法主要包括相关费用的耗用量、研发人员投入工时、人员比例结构等。会计核算人员应结合相关费用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分摊方法,详细编制《人员人工分配表》、《设备折旧分配表》、《无形资产摊销分配表》等,确保研发费用分配的准确性。

6.研发支出会计核算

企业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对研发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对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对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并从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起进行摊销,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期末,企业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研发支出”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7.追溯享受加计扣除的会计处理

在追溯调整时,企业应调整减少年初应交企业所得税、调整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其调整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为:

①根据调减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②根据未分配利润增加额(贷方)按规定比例10%计提年初的盈余公积,会计处理时,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

③根据前述会计处理后相关账户金额,调整当期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年初金额,其中“应交税费”项目调减、“未分配利润”项目调增、“盈余公积”项目调增。

(三)会计信息的列报

1.会计信息的列示

企业会计期末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将本会计期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根据其不同的处理结果在报表中列示如下:

①当期费用化处理的研究开发费用,于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栏“其中”项下“研究与开发支出”列示。

②当期资本化处理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区分情况进行列示:

(1)对会计期末,还未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列示。

(2)对会计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并形成资产的部分的,于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项目列示。

2.会计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加大研究开发支出信息披露力度,提高对外提供信息质量,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向投资者、股东全面展现研发费用的应用、支出情况。如在无形资产附注中增加披露“本期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总额”、“本年度研发支出总额占公司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和“本年度研发支出总额占公司本期净资产的比例”等内容;在管理费用附注中单独列示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支出,以全面反映企业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全部支出;对于当年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应在无形资产明细中以独立的类别单独列示,以便于分析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情况等;此外,还应在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新项目或新产品的开发,专利、认证的取得,研发项目的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的可行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和效益等方面的详细信息。通过帮助投资者进行合理估值,详细了解研发信息及企业资金的使用方向,进而增强投资者信心,带动企业投资良性增长。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