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2]7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自行扩大失控发票定义范围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2-08-20
摘要:《关于金税工程有关增值税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闽国税流[2001]59号第三条第2、4、5款不符合总局《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国税发[2002]208号)有关“失控发票”的规定,自行扩大了“失控发票”的定义范围,经核查,你省所报“失控发票”有的已证实为正常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自行扩大失控发票定义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746号           2002-08-20

  经查,你局《关于金税工程有关增值税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闽国税流[2001]59号第三条第2、4、5款不符合总局《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国税发[2002]208号)有关“失控发票”的规定,自行扩大了“失控发票”的定义范围,经核查,你省所报“失控发票”有的已证实为正常发票。为今后消除这一错误的稽核结果,保障金税工程的功效发挥,你局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停止执行《关于金税工程有关增值税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闽国税流[2001]59号)关于“失控发票”的有关规定。重新严格按总局的规定范围执行。

  二、对全省已录入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的“失控发票”信息进行清理。请将清理方案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上报总局,经批准后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02年8月2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