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发[2008]7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8-11-19
摘要: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决定第二批取消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政发[2008]75号             2008-11-19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决定第二批取消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减少的收费和所需工作经费由各地、各部门自行消化解决。

  附件: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表

  一、取消项目

  (其中:序号1至8项自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序号9至48项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

部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说 明

外经贸

1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

 

教育

2

建筑地方高等教育费

 

3

汽车年检地方高等教育费

浙财综字[2004]80号规定已暂停征收

食品和药品监督

4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1)

批发和零售连锁(含配送中心)企业评审费

 

  (2)

专业零售商店评审费

 

  (3)

商场(店)零售柜(部)评审费

 

建设

5

城市规划师执业印章收费

 

6

注册建筑师(包括一、二级)执业印章收费

 

7

注册结构工程师(包括一、二级)执业印章收费

 

8

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收费

 

 

物价

9

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1)

领用新证工本费

 

  (2)

许可证变更手续费

 

  (3)

许可证遗失补证费

 

教育

10

义务教育杂费

 

11

义务教育借读费

 

12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费及评审费

 

13

教育证书工本费

 

  (1)

研究生证书

 

  (2)

本、专科学历证书

 

  (3)

第二学位、电大普通班带皮证书

 

  (4)

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毕业文凭

 

  (5)

成人大专、中专专业证书

 

公安

14

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

 

  (1)

登陆证工本费(含船员)

 

  (2)

船员住宿证工本费

 

  (3)

登轮证(长期/临时)工本费

 

  (4)

停留许可证工本费

 

  (5)

搭靠外轮许可证工本费

 

  (6)

搭靠台轮许可证工本费

 

  (7)

机动车辆入出境查验卡

 

15

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工本费

 

16

暂住证(卡)工本费

 

民政

17

社团登记费

 

  (1)

申请费

 

  (2)

登记费

 

  (3)

变更登记费

 

18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费

 

财政

19

会计从业资格证工本费

 

20

注册会计师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

 

人事

21

证书工本费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本费

 

  (2)

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工本费

 

  (3)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费

 

22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

23

劳动争议仲裁费

 

  (1)

案件受理费

 

  (2)

案件处理费

 

24

劳动合同鉴证费

浙财综字[2003]140号规定已停止征收

25

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建设

26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27

工程质量监督费

包括建设、水利、交通、人防、通信、电力等部门

28

工程定额测定费

包括建设、水利、交通、通信、电力等部门

29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工本费、执业印章工本费

 

交通

30

船员证收费

 

  (1)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工本费

 

  (2)

《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

 

  (3)

《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

 

  (4)

《船员服务簿》工本费

 

  (5)

《海员证》工本费(含加急办证)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8]66号)规定已暂停征收

  (6)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工本费

农业

31

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不含检疫费)

 

32

兽药经营许可证费

 

33

兽药生产许可证费

浙财综字[2006]142号规定已停止征收

34

饲料添加剂审批费

35

饲料添加剂登记注册费

外经贸

36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

 

卫生

37

卫生监督收费

 

  (1)

消毒药械初审费

 

  (2)

国产特殊化妆品初审费

 

  (3)

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发

 

  (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5)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费

 

  (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工本费

 

  (7)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工本费

 

38

护士注册费

 

39

卫生证照收费

 

  (1)

执业医师注册费(含执业医师证书工本费)

 

  (2)

医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3)

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

 

工商

40

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8]66号)已暂停征收

41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新闻出版

42

印刷产品质量检验收费

 

43

出版物条形码胶片费

 

安全生产

44

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费

 

45

劳动卫生、劳动防护用品检验、审查、发证收费

 

食品药品监督

46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1)

专业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2)

非专业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47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旅游

48

导游证件及IC卡工本费

 


  二、暂停征收项目

  (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

部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说  明

建设

1

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食品药品监督

2

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1)

专业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2)

非专业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3)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评审费

 

3

制剂许可证工本费

 

水利

4

取水许可证工本费

 

农业

5

种子许可证费

 

  (1)

种子生产许可证费

 

  (2)

种子经营许可证费

 

林业

6

林业证书工本费

 

  (1)

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2)

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3)

林权证工本费

 


  三、降低收费标准项目

  (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部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说  明

交通

1

公路运输管理费

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 

2

水路运输管理费

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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