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5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4-17
摘要: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继续推进落实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健全三地人才工作部门对接沟通机制,加强人才流动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配合。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59号提案的答复

王来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天津市人才引进工作的提案”的提案,经会同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人才引进工作的相关建议,紧扣天津发展实际,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逐条认真学习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吸纳借鉴。

  一、关于对“以新经济、新动能发展带动人才引进”建议的答复

  我们将聚焦产业链短板弱项,聚焦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推进天津经济的高质量快速发展,持续增强城市人才吸引力。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招商主体、处处都是招商环境、事事都是招商形象”理念,强化招商机遇意识,把招商网撒向京津冀、撒向国内重点城市、撒向全球。主动登门拜访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国企、头部民企,集中力量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高端产业项目,打造一批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大引擎”。放眼长远谋项目,按照全市产业布局和各区主导产业,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组建专门班子攻坚突破,确保尽快落地建设,产生牵动全局的作用。二是做实做强非首都功能承接平台。持续用力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区建设。动起来、跑起来,制定“一企一策”政策包和措施包,积极争取二环内非首都功能央企来我市布局。建立重点承接平台动态调整机制,提升优质平台集聚能力,深化部市、院市、校市、企市合作,打造一批承接标杆。

  二、关于对“深化与京冀两地合作,共同吸引和培育人才”建议的答复

  我们将持续深化与京冀两地合作,促进三地人才共引共育共享。一是健全三地人才协同机制。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继续推进落实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健全三地人才工作部门对接沟通机制,加强人才流动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配合。推动落实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地方标准,加强三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促进区域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展。二是促进三地人才合作。举办京津冀区域人才交流洽谈活动、京津冀博士后人才与项目引荐会等活动,联合开展京津冀三地专家服务基层等项目,搭建三地人才、项目对接交流平台。依托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重大承接载体,加快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促进三地人才合作和智力共享。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三地互认。三是推进三地校企合作。积极落实好我市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高校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市校人才合作。组织我市重点企业携优质岗位赴首都高校进行“双一流”校园招聘,对接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开辟应届毕业生来津绿色通道,为来津创新创业的重点高校毕业生集中办理引进手续。依托清华大学等高校优质资源,组织高端人才研修班等活动,共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三、关于对“切实提高人才引育的支持力度和服务水平”建议的答复

  我们将在加大人才引育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和组织人才对接活动等方面,多措并举、集成发力,切实提高人才引育的支持力度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育支持力度。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征集发布企业岗位需求,开展系列引才活动,持续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进力度。实施“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遴选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二是建设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注重人才在公共服务、生活保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努力构建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聚焦人才最关注的问题,在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就医保健、住房安居等方面实施更有力度的配套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聘任和评审,对应用型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凭专利、项目、案例、研究报告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建设“海河英才之家”、健全人才服务专员机制,为人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项目对接提供平台和渠道。为自主创业的引进人才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房租补贴、社保补贴等“一揽子”政策扶持。支持来津工作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技能水平;符合条件的,给予所在企业或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依托人才档案专库,为企业家和创业人才提供管家式服务。三是组织好人才对接交流活动。编制高端紧缺人才引进计划,依托知名媒体、人才机构面向海内外集中发布,组织开展“津洽会”人才智力引进、“海河英才”创业大赛、校园招聘等系列引才活动,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加强宣传引导,讲好人才在天津奋斗故事,在全市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7日

  工作人员:张伟

  联系电话:8321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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