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2013]7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9-06
摘要:对大渡口、北碚区政府请示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明确:(一)将大渡口区九宫庙商圈一、二期土地等级税额由一等20元调整为二等16元。(二)将北碚区蔡家组团内工业园区、同兴工业园区土地等级税额由五等8元调整为四等10元。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批复

渝府[2013]71号      2013-9-6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人民政府,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重庆经开区管委会:

  你们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13]57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对大渡口、北碚区政府请示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明确:

  (一)将大渡口区九宫庙商圈一、二期土地等级税额由一等20元调整为二等16元。

  (二)将北碚区蔡家组团内工业园区、同兴工业园区土地等级税额由五等8元调整为四等10元。

  二、主城区高尔夫球场用地等级税额统一调整为七等4元。

  三、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同意你们对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调整意见。

  四、主城区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