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国税函[2009]127号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0-13
摘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要求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9]127号       2009-10-13

各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要求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7]45号)精神,对原保留的477份文件以及2006年至2009年7月我局制定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认定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4件、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上述失效或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如下,请知照。

一、全文废止的文件

(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厦税政一[1994]38号

(二)《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厦国税流[1994]10号

(三)《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厦国税流[1994]12号

(四)《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流[1997]03号

(五)《关于对部分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厦国税流[1999]02号

(六)《关于对岛内鲜肉批发行税收征管报告的批复》 厦国税流[2000]22号

(七)《关于对企业申请以货抵债或易货贸易如何审批的批复》 厦国税流[2000]26号

(八)《关于象屿保税区保税货物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国税流[2000]29号

(九)《转发关于校办企业免税问题的通知》厦国税流[2000]59号

(十)《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厦国税发[2002]38号

(十一)《关于抗艾滋病毒药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厦国税函[2004]47号

(十二)《关于民政福利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厦国税函[2006]62号

(十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7]47号

(十四)《关于粮食复制品具体范围的通知 》 厦国税函[2009]3号

(十五)《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3]50号

(十六)《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的批复》厦国税发[2001]328号

(十七)《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的批复》 厦国税发[2001]360号

(十八)《关于被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重新认定问题的批复》 厦国税函[2002]15号

(十九)《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厦国税函[2003]51号

(二十)《关于印发“一般纳税人认定制度程序”的通知》厦国税发[2001]250号

(二十一)《转发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国税外[2000]11号

(二十二)《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从事涉税审核业务中介机构名单(第三批)的通知》厦国税函[2005]42号

(二十三)《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从事企业所得税涉税审核业务中介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5]37号

(二十四)《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从事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审核业务中介机构名单的通知厦国税发[2004]53号

(二十五)《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介机构从事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代理审核业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厦国税发[2004]4号

(二十六)《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厦国税发[2003]152号

(二十七)《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2002年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厦国税发[2002]47号

(二十八)《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国税发[2001]169号

(二十九)《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开征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的通知厦国税所[1994]01号

(三十)《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季)度报表报送考核评比办法》 厦国税所[1995]25号

(三十一)《关于驻厦中属勘察设计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厦国税所[1997]33号

(三十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厦国税所[1998]03号

(三十三)《关于印发<厦门市国税局提取(上缴)管理费提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国税所[1998]28号

二、部分废止

(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8]127号第二条

(二)《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6]143号第一条

(三)《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软件生产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7]5号第一条第四款

(四)《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管理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8]115号第一条第二款第(四)项

(五)《关于加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审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5]46号第二条“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增值税征收管理”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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