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致纳税人的一封信[部分修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01
摘要:请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再决定是否采用付费方式的网上办税客户端软件。无论您采用何种申报方式以及何种网上办税软件,均是您的自主行为,您需要自行承担相关商业及法律责任。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致纳税人的一封信[部分修订]

  税屋提示——依据青国税函[2008]219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的通知,自2008年11月20日起,本法规中纳税人对网上办税系统具有的自愿选择权、纳税人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强化说明。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我们为您开发了新的网上办税系统。新系统主要包括纳税申报、发票认证和出口退税申报三项功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新的网上办税系统的两种运行方式

  (一)网页方式

  您直接登录青岛国税网站(www.qd-n-tax.gov.cn),在“我的办税厅”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校验码后,选择“网上申报”功能进行申报。您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开通此项业务。

  1.适用范围

  网页方式没有发票认证和出口退税申报的功能,只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季度申报和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季度申报(不包括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

  2.使用费用

  网页方式的网上办税系统不收取软件费,也不收取服务费,您不需要为其支付任何费用。

  (二)网上办税客户端软件方式

  您的计算机在安装客户端软件后,可以完成纳税申报、发票认证和出口退税申报等功能。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纳税人,提供各税种的网上申报、专用发票网上认证、出口退税网上申报三类主要功能。未来将逐步扩充其他网上办税功能。

  2.服务单位

  本次软件推行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全市共有5家服务商参与客户端软件的服务。各区、市基层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区域纳税人的分布情况,从5家服务商中选择至少2家作为本区域的网上办税服务商。纳税人可从所属基层税务机关确定的服务商范围内选择服务商,双方签订服务协议。5家服务商包括:青岛高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青岛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和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航天信息有限公司;青岛金天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使用费用

  网上办税软件服务商提供客户端申报软件,不收取软件购买费用,日常服务费用按不高于税务机关与服务商谈判的最高限价执行。日常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有“按年”或按“上门次数”两种供纳税人自行选择。

  (1)按年收取的服务费上限为:

  ①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服务费:180元

  ②纯所得税纳税人网上申报服务费:100元

  ③网上认证服务费:300元

  ④网上出口退税服务费:300元

  ⑤全部功能打包服务费:350元

  (2)按上门次数收取的服务费上限为:

  ①青岛市内四区(含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及五市城区:80元/次,不上门不收费

  ②青岛市郊区(崂山区、开发区、城阳区及五市的郊区)100元/次,不上门不收费

  采用按上门次数收费方式时,在纳税人安装软件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内,服务商有义务为纳税人提供一次免费上门服务。

  二、推行网上办税系统遵循纳税人自愿的原则

  网上办税系统是我们为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纳税人负担所推出的一项措施,需要您的理解和配合。您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申报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推行网上办税软件。目前,您可以选择的纳税申报方式有:

  (一)上门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二)电话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话,免费申报增值税。

  (三)邮寄申报。纳税人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采取邮寄申报,以邮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四)网上办税方式,包括:

  1.网页方式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包括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可以登录青岛市国税局网站,免费办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2.网上办税客户端软件申报。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有关软件服务商提供的客户端,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以上申报方式由您自主选择,若您采用网上办税方式,您需要自行与软件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可能需要向软件服务商支付服务费用,对于日常服务费用可以自愿选择“按年”或按“上门次数”的任一方式。软件服务商向纳税人收取的服务费属于软件服务商的商业行为,并不能代表国税机关,纳税人可以自行决定。纳税人与软件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产生的分歧,国税机关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法律责任。

  请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再决定是否采用付费方式的网上办税客户端软件。无论您采用何种申报方式以及何种网上办税软件,均是您的自主行为,您需要自行承担相关商业及法律责任。

  再次提醒您注意,青岛市国税局对以上任何一种申报方式均可受理,任何单位、个人均无权强制您采用任何一种申报方式,我们也不允许税务工作人员推荐、引导您使用任何软件服务商的网上办税客户端软件。如您遇到上述违规行为,请立即向12366国税服务热线举报,我们会及时将调查落实结果反馈给您。

  三、咨询服务的渠道

  如果您对网上办税系统有任何疑问,可以向青岛国税局或软件服务商咨询。

  (一)青岛国税局的咨询服务渠道

  1.青岛国税局12366电话咨询服务

  2.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服务

  3.税收管理员的咨询服务

  (二)软件服务商的咨询服务渠道

  1.青岛高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85761188 80979999

  2.青岛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85938188

  3.青岛和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85950655 85950855

  4.青岛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4006180186

  5.青岛金天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82710108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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