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提供相关文书表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1-01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您可以撤回已签署同意的《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人脸识别服务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提供相关文书表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2021-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税务部门采集、使用个人信息前,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现将相关文书表单公示如下(支持下载使用):

  1.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

  2.人脸识别服务协议

  3.个人信息保护及人脸识别告知同意书

  4.《个人信息及人脸识别知情同意书》撤回申请书

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

  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优化您的线上、线下办税缴费体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我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本告知同意书适用于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及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缴费渠道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个人信息。在上述办税渠道进行身份认证或开始办税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告知同意书全部内容,在上述任一办税缴费渠道征得您的同意后,您无需再次签订此告知同意书。内容包括: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共享、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五、个人如何撤回同意

  六、本告知同意书如何更新

  七、如何联系我们

  扣缴义务人、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征单位等根据用工合同、委托协议等采集的个人信息,在其未提交至税务部门、上传至税务信息系统或在本地存储备份的,不适用于本告知同意书。我们通过页面嵌入、链接跳转等方式集成的第三方应用系统向您提供的服务,不适用于本告知同意书。我们建议您查看第三方服务者及其应用系统的个人信息保护声明,以了解他们如何处理您的信息。对于您向第三方应用系统提供或向他人主动共享、披露的个人信息,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一)必要性及相关概念说明

  我们收集与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是为了向您更好提供税费服务,避免重复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也是为了防范身份冒用,在办税过程中更好保护您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1.如果您希望享受更便利的办税体验,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税缴费,您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件信息、国籍、手机号码、经常居住地址和户籍所在地址等信息完成注册认证并创建账户。

  2.当您使用实名认证功能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身份证件信息、社保卡相关信息等,并同意与相关单位数据库进行对比核验。

  3.根据不同的业务情形,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如出生日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其他身份证件、可享受税收优惠情形、家庭成员信息、银行卡信息,以及个人收入、财产状况、经营情况、社会保险信息等。

  4.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需要您提供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信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需要您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如出生日期、性别、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联系地址、学历、电子邮箱、其他身份证件、银行账号等)。

  5.您可以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如联系电话、地址和电子邮箱等。

  6.当您与我们联系时,我们可能会保存您的通信/通话记录内容或您留下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与您联系或帮助您解决问题。

  7.为提供更适合您需求的页面展示和搜索结果、了解产品适配性、识别账号异常状态,开展个性化推荐服务,我们会收集您使用产品、服务以及使用方式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关联,这些信息包括:设备信息、日志信息等。这些信息是为您提供优质服务、保护网络和个人信息安全必须收集的基础信息。

  设备信息:我们会根据您在软件安装及使用中授予的具体权限,接收并记录您所使用的设备相关信息(例如设备型号、平台名、设备识别号、系统版本、设备制造商、硬件序列号、设备公网IP、IMEI串号、运营商名称、手机号码、移动国家码和移动网络码、浏览器UA、网卡物理地址、操作系统版本及类型、CPU型号和机器名)、设备所在位置相关信息(例如IP地址、GPS/北斗位置信息以及能够提供相关信息的Wi-Fi接入点、蓝牙和基站信息)。

  日志信息:当您使用我们的网站或客户端提供的服务时,为帮助我们提供优质的个性化服务,我们可能会收集您对我们服务的使用情况,作为有关网络日志保存。例如您的搜索查询内容(限于税务信息系统)、IP地址、浏览器类型、通讯运营商、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等。为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以优化服务,我们可能会收集系统分析信息,包括使用频率、程序错误、功能点击次数、总体使用情况等,我们不会将分析信息与您在应用程序中提供的任何个人身份信息相结合。请您知悉,单独的设备信息、日志信息等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

  8.第三方提供的信息。税务机关将在其他用户进行与您相关的操作时收集关于您的信息,也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取您的个人信息。

  9.为您提供安全保障。为预防、发现、调查涉税违法行为,以及身份冒用等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可处理您的用户信息、服务使用信息、设备信息、日志信息以及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您授权或依据法律共享的信息,来综合判断您业务办理的风险、进行身份验证、检测及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记录、分析、处置措施。

  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而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依照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请您理解,我们向您提供的服务或系统功能是不断优化和更新的,如果某一功能或服务未在前述中说明且收集了不属于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须的个人信息,我们会通过交互流程、页面提示、发布公告等方式另行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目的、范围和内容,以征得您的同意。

  12.您授权同意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用途。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我们可能会通过Cookies(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上的数据)和其他相关技术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具体用途包括:

  1.记住您的身份。例如:Cookies有助于本应用辨认您作为本应用的注册用户的身份。

  2.分析您使用线上服务的情况,以便为您提供更加周到的个性化服务,包括定制化页面、推荐等服务。

  3.您可以通过浏览器等设置拒绝或管理Cookies。但请注意,如果停用Cookies,某些功能的可用性会受到影响。

  (三)权限获取说明

  1.读取及写入存储器权限:当您安装安徽税务APP(如:皖税通APP、税企直联互动平台APP等)时,安徽税务APP会向您申请获取此权限,目的是为了保障稳定运行。安徽税务APP承诺仅读取或缓存必要的信息。如您选择不开启此权限,您将无法使用与此权限相关的特定功能,但不影响您使用其他服务。

  2.读取电话状态和网络信息权限:为了改进及优化我们的服务体验以及保障您的账号安全,我们会申请读取您的设备型号、设备识别号、设备制造商、设备操作系统、IMEI串号、移动国家码、登录IP地址及APP版本号。如您选择不开启此权限,您将无法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

  3.位置信息权限:当您成功登录后,您可以选择开启此权限,以便您基于所在地点位置享受所在地区税务机关个性化服务。

  4.摄像头及相册权限:当您使用扫一扫、上传材料等功能时,您需要开启摄像头权限或相册权限(以您使用的具体功能为准),以便您进行实时拍摄或图片/视频上传。

  5.通知权限:您可通过开启通知权限,在不需要打开APP的情况下,快捷收取涉税信息。如您选择不开启通知权限,您将无法通过弹屏消息形态收取消息,但不影响您使用其他服务。

  (四)在您使用服务过程中第三方SDK采集的信息

  为优化服务体验和服务质量,我们部分功能会内嵌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下称SDK)。以下内容为我们向第三方收集的协议生效时第三方SDK采集项说明,内容由SDK所属第三方提供,本文仅作转述:

  腾讯认证服务

  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腾讯开发了人脸识别验证身份功能,该功能由包括但不限于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查询中心”等机构提供核验数据及技术支持。你已将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提交给你所选择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并由该第三方服务提供者转交至本人脸识别验证身份功能。

  点击“下一步”,即视为你同意并授权腾讯获取、使用你所提交的个人身份信息及人脸影像数据用于实现验证身份功能,并根据你所选择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要求,将人脸识别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你的人脸影像及身份验证结果)传送至该第三方。

  如你不同意授权,请不要点击“下一步”,同时你将无法继续使用人脸识别功能,进而有可能无法使用该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与之相关的相应服务,但这并不影响你使用腾讯的其他服务。

  腾讯要求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以不低于腾讯的安全水准使用和存储你的数据,并要求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承诺尽到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但腾讯不对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信息保护能力或其行为做任何保证。如对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使用和存储你的数据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该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如你发现你的身份信息被第三方侵犯,请点击“投诉”,腾讯将尽快处理你的投诉。

  支付宝认证服务

  1.定义。认证服务:指支付宝提供的,通过人脸比对、证件比对、可信环境验证等方式确认您身份的真实性,并将认证结果反馈给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商户的服务。

  2.授权与许可

  (1)为了向您提供认证服务的需要,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商户(以下简称“商户”)需要将您在申请服务过程中所提供或留存的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提供给支付宝。

  (2)为了准确核验您的身份,尽量防止您的身份被冒用,您授权支付宝采集您的设备信息以验证您在进行认证时是否处于可信环境,并收集您的人脸照片或证件照片信息,信息收集范围请您查阅认证服务页面的具体提示。

  (3)为准确验证您的身份,针对前款载明的信息,您同意我们可以在必要时将您向我们提供的信息与法律法规允许或政府机关授权的机构所保存的您的信息进行比对核验。

  (4)为便于商户评估是否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若您授权商户调取支付宝的认证结果、认证相关信息,则支付宝将会按您的授权将其提供给商户。授权范围请您查阅服务页面的具体提示。

  3.您的权利义务

  (1)我们会努力在现有技术能力基础之上保障认证的有效、正常运行,并将尽力提升核验结果的准确性。但由于我们能用于认证的信息范围相对有限,技术水平及核验手段也在不断升级改进之中,我们暂时无法保证您一定能通过认证。如您发现核验不成功,您可以通过客服电话告知我们,以便我们重新进行核验并提升认证服务水平。请您理解,为了保护您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会在认为可能存在风险时暂停向您提供认证相关服务。

  (2)目前支付宝就本服务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如后续本服务需要收费,支付宝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提前通过公告、客户端通知、短信等形式告知您收费时间及收费标准。

  (3)您不得将本服务用于中国法律法规所限制或禁止,以及违背道德风俗的领域,否则因此导致支付宝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支付宝的权利义务

  (1)支付宝应按本协议约定向您提供本服务。

  (2)支付宝会根据认证技术的发展及市场风险环境的需要,不断调整完善本服务相应的内容及形式。

  (3)我们将依据《支付宝隐私权政策》严格保护您的信息。请您仔细阅读该政策,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4)我们承诺我们将使信息安全保护达到业界领先的安全水平。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致力于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来尽量降低您的信息被泄露、毁损、误用、非授权访问、非授权披露和更改的风险,例如:通过网络安全层软件(SSL)进行加密传输、信息加密存储、严格限制数据中心的访问。传输和存储个人敏感信息(包括人脸信息)时,我们将采用加密、权限控制、去标识化等安全措施。

  5.特别约定

  (1)我们将努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同时请您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支付宝违约:

  1)因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中断;

  2)黑客攻击造成服务中断、信息数据泄露;但我们将尽力做好应急处理;

  3)支付宝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4)由于网络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5)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中断或终止本服务。

  6.其他

  (1)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将不时优化本服务,本协议的内容也可能随之更新,变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起生效。若您选择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同意更新后的内容。若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另行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条款。若变更内容涉及您的主要权利或责任,我们会以公告、客户端通知或短信等方式向您进行提示。

  (2)请您理解,为了满足您多样化的需求,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您同意我们在经营策略调整时,可以将本协议下的部分或全部服务转交我们的关联主体运营或履行。在发生合并、分立、收购、资产转让时,我们也可向第三方转让本服务下的相关资产。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本协议项下纠纷,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对于第三方SDK收集的信息,由第三方承担保密责任,相关保密政策请参考第三方隐私政策。如您不希望使用上述第三方SDK提供服务,您可以关闭对应的权限。

  二、我们如何共享、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一)共享

  我们不会向税务机关以外的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提供:获得您的单独同意后,我们会向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向您告知第三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

  2.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按行政、司法等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向相关部门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同意。

  3.为了提供服务或协助解决争议,特定情况下只有提供您的用户信息,才能促成办理或处理您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4.向被授权方提供:仅为实现本告知同意书中声明的目的,我们的某些服务将由我们和被授权方共同提供。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提供业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的被授权方无权将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业务无关的其他用途。

  对于您在本应用中使用第三方服务时主动提供用户相关信息,本应用将视为您已允许该第三方获取该信息;对于您在使用该第三方服务时产生的信息,请您参考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相关服务协议及隐私政策中关于信息收集和使用、保管、共享的相关约定。

  5.我们可能会向移动运营商提供您的部分信息,以便进行身份验证或向您的移动设备发送消息或服务通知。

  6.我们可能会向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机构提供您的支付账号信息,以便您办理缴税、退补税等业务。

  (二)公开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1.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2.出现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告知同意书的情况,我们可能依法或依据本告知同意书披露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税务机关对您采取的措施。

  3.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三)共享、公开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共享、公开您的个人信息无须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2.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3.依照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信息安全提供保障,以防止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访问或公开。

  (一)为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将在法律法规和现有技术水平下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降低丢失、误用、非授权访问、公开和更改的风险,尽力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二)建立专门管理制度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并按规定进行审计。

  (三)由于技术水平限制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安全问题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在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四)我们在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保护您的数据安全,备份数据也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

  (五)您在使用税费服务时,我们会通过您的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或者其他身份验证方式来识别您的身份,请您务必妥善保管上述信息。一旦您泄露了上述信息,可能使您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资金安全等遭受损失。

  四、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如您为未成年人,请您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仔细阅读本告知同意书,并由您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确定是否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对于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而收集未成年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处理相关信息。

  五、个人如何撤回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您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在办税服务场所申请撤回已签署同意的《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人脸识别服务协议》。

  若您选择撤回《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您的电子税务局账号将转为注销状态,如需办理相关税费业务,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若您选择撤回《人脸识别服务协议》,税务机关将不再处理您的人脸信息。如您需办理需要刷脸验证的税费业务,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

  六、本告知同意书如何更新

  在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相关办税服务发生变动等必要情形下,税务机关将适时对本告知同意书做出修改,并通过在主页弹窗等提示的方式请您确认,确认后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

  七、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告知同意书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12366热线与税务机关联系。

人脸识别服务协议

  本人现授权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采集、使用、保存本人的脸部信息,进行人脸特征对比、人脸识别、建立人脸识别信息库,以便税务机关通过人脸识别等身份验证方式向本人提供更便利、更安全的办税缴费服务。

  本人已确认知悉,税务机关采集、保存的脸部信息包括:

  1.在税务机关注册账户时,已经或将要扫描的本人身份证件信息。

  2.已经或将要通过税务机关自助办税终端及办税服务场所内图像采集设备获取的本人脸部信息。

  3.在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办税缴费渠道通过图像采集设备获取的脸部信息。

  本人已知悉并同意税务机关对以上信息的使用范围包括:

  1.经身份验证通过,将本人脸部信息录入人脸识别信息库,并记录业务办理信息。

  2.将通过税务机关自助办税终端或其他图像采集设备获取的本人脸部信息与人脸识别信息库(或公安部门信息库,下同)中的脸部信息进行特征对比和识别。

  3.将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办税缴费渠道上传的脸部信息与人脸识别信息库中的脸部信息进行特征对比和识别。

  本人知悉:

  1.在使用本人脸部信息时,税务机关会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本人脸部信息非法泄露或不当使用。

  2.使用人脸识别方式在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场所及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线下办税缴费渠道办理各项税费业务时,本人应仔细确认各项税费信息后再提交系统办理。经税务机关通过上述人脸识别方式确认本人身份后,后续业务均视为本人办理。

  3.人脸识别服务授权后,本人将允许税务机关依托自助办税终端或其他图像采集设备进行人脸信息的采集和比对,根据实际应用场景结合本人的手机号等信息确认身份,以便本人能够在税务机关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场所及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线下办税缴费渠道办理各项税费业务。

  4.在向税务机关申请撤回同意《人脸识别服务协议》后,视为停止授权税务机关线上或线下处理本人人脸信息。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人签署协议之日起,至本人终止人脸识别服务协议之日止。

  本人声明,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内容。

个人信息保护及人脸识别告知同意书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了切实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让您线上、线下办税缴费更便利、更安全,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件信息、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人脸图像等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
  为优化线上、线下办税缴费体验,我们将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在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及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缴费渠道通过采集、识别、存储等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详见《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正文。
本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政策全部内容。                      
                      签字:      
日期:      
人脸识别服务协议
  为优化线上、线下办税缴费体验,我们将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在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及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缴费渠道通过采集、识别、存储等方式处理您的脸部信息,详见《人脸识别服务协议》正文。
本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信息保护及人脸识别告知同意书》撤回申请书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您可以撤回已签署同意的《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人脸识别服务协议》。

  若您选择撤回《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您的电子税务局账号将转为注销状态,如需办理相关税费业务,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

  若您选择撤回《人脸识别服务协议》,税务机关将不再处理您的人脸信息。如您仍需办理需要刷脸验证的相关税费业务,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

《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撤回申请书
本人已知悉以上内容并撤回已签署同意的《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
 
签名 :           
日期:      
 
《人脸识别服务协议》撤回申请书
本人已知悉以上内容并撤回已签署同意的《人脸识别服务协议》。
 
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