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杭房公委〔2022〕9号 2022-06-10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加大对无房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差异化信贷政策,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浙建金监发〔2022〕6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我市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其中杭州市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根据当地最高贷款限额标准调整。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贷款额度优惠政策与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