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税发[2006]12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6-05-19
摘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正在对照清理本局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各级国税机关也要对照总局发布的目录全面清理本部门制发的涉税文件,在清理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桂国税发[2006]122号     2006-05-19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转发给你们,请自收到文件之日起停止执行总局发布的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正在对照清理本局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各级国税机关也要对照总局发布的目录全面清理本部门制发的涉税文件,在清理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06年05月1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