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7-03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政策,对符合国税发[2006]187号第二条规定,应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应在2009年7月30日之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告

各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问题的通知》,对符合国税发[2006]187号第二条规定,应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应在2009年7月30日之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2:附表参考表样1--12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

2009年7月3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