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政函[2019]3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9-01-02
摘要:在“个转企”申请、受理、审核“三优先”的“一站式”准入服务,开通全流程“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对“个转企”涉及的审批事项和过户手续采取变更程序办理。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函〔2019〕3号       2019-01-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吉林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吉林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吉政发〔2018〕22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成长壮大,推进全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把推进“个转企”作为加快我市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举措和重点工作,根据我市实际,迎合市场主体不断做大做强的内在需求,建立“个转企”数据库,让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发展提升为企业,实现小微企业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实力增强目标,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越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确定支持对象。对全市具备小微企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掌握其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建立“个转企”数据库,科学确定各县(市)区“个转企”年度任务,推动全市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二)制定推进计划。在全面统计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制定总体工作目标,按照“对实力较强、条件较成熟的主体,促其加快转型;对有一定实力但转企有顾虑的主体,积极引导扶持;对规模较小但潜力较大、成长性好的主体,加强关注和培育。”的工作要求,分别制定推进计划,合理划分批次,科学推进。

  (三)落实税费优惠。在企业所得税优惠,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返还工会经费,免征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方面,落实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政策措施。

  (四)落实财政支持。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业发展、产业创新等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申报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市县财政资金支持,委托提供代账服务等方面,落实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政策措施。

  (五)落实金融支持。在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出资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融资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商业银行网点同时办理账户撤销、开立等业务方面,落实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政策措施。

  (六)落实准入便捷。在“个转企”申请、受理、审核“三优先”的“一站式”准入服务,开通全流程“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对“个转企”涉及的审批事项和过户手续采取变更程序办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措施、减免行政审批费用等方面,落实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政策措施。

  (七)落实不动产登记、社保等支持。在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缴纳养老保险费,保留转企前荣誉称号和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就近申请商标注册,为其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变更、续展业务办理,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加入“减轻企业负担综合服务平台”等方面,落实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政策措施。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个转企”工作顺利实施,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吉林市“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于恩超兼任。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推进“个转企”的重大政治意义、经济意义、法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步建立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小组例会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全市“个转企”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强化组织领导。

  (二)建立部门协商联动机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部门间沟通协作渠道,强化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主动破除条框束缚,优化审批服务,最大限度凝聚“个转企”工作合力。

  (三)建立业务信息定期通告和交流机制。根据工作进展,定期总结成果,交流信息,反映情况,报送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并送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推进“个转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建立责任考评机制。将“个转企”工作纳入政府专项督查范围,纳入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体系,与奖惩挂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和专项督查,对部门和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针对我市个体工商户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角度宣传国家和省、市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及“个转企”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比公司制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优势,扩大社会各界对“个转企”工作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增强符合条件个体工商户的转企意愿和信心,营造个体工商户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政策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政府意见,立足各自职能,抓紧制定支持“个转企”配套措施及办事指引,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搞好转前、转中、转后保障服务;培育有利于“个转企”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业创新环境、法治环境,真正做到“让转型主体多受益、不给转型主体添负担”,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培训和指导。对“个转企”重点对象,分门别类有针对性的进行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增强其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能力,为“个转企”实施打好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密切工作配合,严格履职尽责。因机构改革政府相关部门发生职能调整的,由承接其职能的部门、单位承担相关工作,继续抓好“个转企”相关任务落实,确保“个转企”畅通无阻。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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