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率(2017年)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07-01
摘要:税率是税制的核心。税率是指税款征收比例或额度,通过税率可以直观的看出国家征税的力度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本节主要讲述,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基本类型,目前世界主要国家所得税改革的趋势,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选择。 一、税率类型 从世界大多数国家公司所

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基本介绍

税率是税制的核心。税率是指税款征收比例或额度,通过税率可以直观的看出国家征税的力度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本节主要讲述,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基本类型,目前世界主要国家所得税改革的趋势,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选择。

一、税率类型
从世界大多数国家公司所得税税税率结构的现状来看,大致可以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分类比例税率及累进税率三种类型。
(一)单一比例税率
单一比例税率简单明了,透明度高,负担平均,计算简便,便于征收。所以,时间各国的企业(公司所得税一般都是采用比例税率。

(二)  分类比例税率
分类比例税率型,从表面上看公司所得税不止一个,主要是针对不同所得税而采取分项征收,有按所得的性质分项征收:有按企业性质或行业分项征收。如爱尔兰按经营所得和非经营所得分别使用12.5%和25%的两种比例税率,如法国按普通所得和长期资本利得分别适用33.33%和19%的比例税率:按行业的企业类型划分,分别实行不同的税率,如赞比亚对农业的税率为15%,制造业的税率为35%:另外,还有一些国家针对特殊行业,则规定不同的限制性或鼓励性税率,如巴基斯坦对一般公司税率为49%,对于银行业则为62%。此外,还有许多国家或地区对资本利得单独采用不同的税率,主要是考虑资本利得属于非劳动所得(消极所得),因此应当有别于一般生产经营所得,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对资本利得是采取较高税率征收,以体现对劳动所得(积极所得)的鼓励。 

(三)  累进税率
目前世界上仍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实行累进所得税率,累进税率中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目前,实行全额累进税率的国家基本没有,目前我国内资企业实行的一个法定税率33%,外加二档照顾性低税率,实际执行中是三档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没有考虑不同所得额的过渡性,临界点的跳跃性过大,负担不合理。目前世界上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国家和地区有科威特、印度尼西亚、委内瑞拉、波多黎各、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等。还有实行累进累退混合税率的形式,例如,美国公司所得税税率是按所得额大小分别规定逐渐累进税率,但当所得额达到一定额度后,适用税率变为比例税率,同时此适用税率低于累进税率表最高一档税率。此种税率一方面体现了所得税所提出的所得多多征、所得少少征的合理负担原则,也避免了全额累进税率因临界点产生的不公平问题。同时,对所得额达到一定额度的统一为比例税率又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 

(四) 其他税率
除上述税率外,目前世界上还存在其他的税率。有些国家和地区除征收普通所得税外,还根据不同的目的、不同征收主体等而采取不同的税率。一是附加税或特别税,大多是在企业所得额的基础上附加征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的形式。例如,法国、德国的“团结税”,印度的教育税,巴西、卢森堡的“社会税”。二是地方所得税,许多国家除了中央政府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外,地方政府还有权征收一定比例的地方所得税,以此作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主要有德国、瑞士、加拿大、美国、韩国、叙利亚、莫桑比克等。上述附加税或特别税以及地方所得税税率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大多在中央税的基础上附征,也有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规定,税率各地不尽一致。我国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除了法定30%的企业所得税外,还有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征收的地方所得税,三是最小税率,为了限制纳税人滥用税收优惠,防止税收流失,对于实际少缴或者不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法规定对这类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最小税,即按照企业资产价值、营业额或毛所得来征收。 

二  税率水平
从世界范围税制发展来看,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原来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的国家,税率下降幅度较大,OECD国家下降幅度更大,亚洲大多数国家也呈下降趋势。这些国家高税率大多在30%至35%,个别国家超过38%,低税率大多在20%至25%。进入21世纪后,出现了第二次由欧盟国家减税大战引起的其他有关国家的减税浪潮。英国从2001年将公司所得税率降为30%:爱尔兰于2000年实行新的公司所得税制,到2003年将改革前的40%税率降为12.5%:另外波兰、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公司所得税也由原来的34%、38%和40%分别降为19%、16%和19%。形成这一发展趋势的主要原因,各国政府已经认识到过高税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税率过高,影响企业的进一步投资。另外,由于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国际税收竞争的加剧,税率过高,影响本国企业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竞争力,同时将使本资外流。

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均为33%,,内资企业年所得额在3万元,10万元以下的还分别实行18%,27%的优惠税率,对外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还实行15%或24%的优惠税率,加之较多的减免税优惠,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据有关税收资料统计,内资企业近几年所得税负担率为24%左右,外资企业负担率为14%左右。因此,统一税率,并适当降低税率,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解决国家名义税率与企业实际税负差距过大的问题,是这次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的重点。 

三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确定
根据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以及世界各国所得税率发展演变的总体趋势,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确定考虑以下原则:
第一,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财政职能是税收的首要职能,税制改革应当保证国家税收收入。所得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之一,近几年所得税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占全部税收的18.8%,近几年这一比例呈逐年提高的态势。但总的来说,所得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是很高。为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税率的确定不应使所得税收入的总量下降过多。

第二,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所得税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之一,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过低,收入规模过小,依据产业政策实施税收优惠的空间和力度都将受到限制,不利于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因此,税率的确定不宜过低。

第三,保持利益格局不作大的调整。现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分别是1992年和1994年开始实施的,实行几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已形成的利益格局已被普遍接受。为了有利于改革的实施,现有利益格局不应作大的调整。

第四,与周边国家税率保持基本平衡2.据有关资料,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我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因此,税率的确定应当与国际上特别是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税率相协调。从而有利于保持我国税制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和吸引外商投资。

根据目前我国内、外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水平,结合国家财政承担能力,并考虑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税率保持大致平衡,同时,我国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也均实行比例税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新税法继续采用了比例税率,税率规定为25%

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计机构或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或者虽然设立了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征收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0%。由于这类企业不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我国仅就其来源于我国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而且对这类所得大都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也称为预提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小结(2017年)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其他组织。(有收入的组织>企业)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非纳税人的划分

【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解释2】所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解释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专业划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二)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解释1】居民企业认定双标准: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是附加标准。(符合一个,即可认定为居民企业)

【解释2】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解释3】居民企业(两个标准,符合一个)

(1)境内注册的企业

(2)境外注册、境内实际管理的企业

【解释4】非居民企业(两个标准都不符合的)

(1)境外注册、境内设立机构(非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

(2)境外注册、境内无机构,但有来源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多选题】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A.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私营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有来源中国境内所得个人独资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未在境内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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