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2-10
摘要:为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降低企业成本,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重大技术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降低企业成本,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重大技术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财函〔2021〕203号),现组织开展我市企业申报2022年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政策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一般应为我市(含深汕合作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制造企业,承诺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以及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

  3.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4.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事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附件3)有关要求。

  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核电项目业主应为核电领域承担重大技术装备依托项目的业主。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见附件2),于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前将申请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和光盘两份)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中心C3138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对所报送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全责。

  特此通知。

  附件:1—3附件下载

  1.工财函[2021]203号 关于组织开展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

  3.相关目录

  (联系人:芦娉婷,电话:88102095)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0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