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大数据思维 破大企业税收管理难题

来源:中国税务学会 作者:焦瑞进 人气: 时间:2017-08-14
摘要: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经历了全职能管理、属地全职能管理+税源监控管理、专业化全流程管理等三个阶段。针对属地管理束缚、管理层级不对等、信息不对称、专业化管理人才匮乏等矛盾,建议运用大数据思维问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设互联网+税务,推进完善过渡配套
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经历了全职能管理、属地“全职能”管理+税源监控管理、专业化全流程管理等三个阶段。针对属地管理束缚、管理层级不对等、信息不对称、专业化管理人才匮乏等矛盾,建议运用大数据思维问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设“互联网+税务”,推进完善过渡配套措施,优化税制改革,推进完善税收治理。
 
大企业是国家经济命脉,是财政支柱。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占全国2.31%的纳税户支撑着全国90%的税收收入,3680户大企业所纳税额占全国税收收入的50% 。大企业税收管理是重点,破解大企业税收管理难点,大数据思维是可行方向。
 
一、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
 
(一)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发展背景
 
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一直都是各国税收管理的重点,并于近年向专业化管理趋势发展。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从总局到省级局都设有直属征收局,专司大企业税收征收与管理。随后根据强化属地管理政策需要,总局直属局下放北京,但各省级局一直保留着直属征收局。随后为解决总局层面不直接了解掌握大企业税源信息情况问题, 1999年总局在计划统计司增设宏观分析处,专门负责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并于2000年正式颁发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月报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函[2000]1010号),要求从2000年起将增值税和消费税(简称“两税”)年纳税额2000万元以上、营业税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税源户纳入总局监控范围。在此基础上,当年确定的重点税源户为1829户企业。2001年将“两税”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营业税年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税源户纳税监控范围。2003年再次下调标准,将“两税”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营业税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税源户纳税监控范围。按照这一标准,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实际监控重点税源户达到 28404户,监控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44.4%。这一标准一直持续到现在,按这一标准,2013年100360户,占全国税收53.5%。
 
2008年,总局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开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200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确定了首批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在内的45户定点联系企业,其税收总额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4。2015年又将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对象扩展为1069户,简称“千户集团”,其税收总量超过全国税收收入的40%。同时,各省级局也陆续地将本地的大企业纳入省级直接监控管理,但监控管理对象的标准不尽统一,因地而异。
 
在探索适合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中,受纳税人属地划片管理不变、税款财政隶属级次不变和税种划分国、地税分管格局不变这“三不变”的原则的束缚,目前国内大企业税收管理建立了一套以税收风险防范为导向的服务型管理模式,并于2009年发文《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90号)、 2011年发文《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71号)将这一管理模式相对确定下来,引进了税务风险管理理念,从遵从引导、遵从管控、遵从应对、遵从保障四个方面规范大企业服务管理行为。在管理运行机制上,以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提出风险应对方案,从税务系统和企业集团内部管理系统两个方面双管齐下推进相关的风险内控服务与监管措施。
 
回顾大企业税收管理历程,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上个世纪中后期,由于大企业数量有限,体现为一种“全职能”的征收管理;本世纪初,因下放管理权限,实行划片属地“全职能”管理,总局层面实行税源监控管理;2008年后,探索风险导向的专业化全流程管理。
 
(二)大企业税收管理困境与难点
 
1.属地管理束缚的矛盾。目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依然以“三不变”原则为前提,很难解决大企业税源跨地区、跨行业经营特点带来的税收管理矛盾,形成了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主要问题。
 
2.管理层级不对等的矛盾。国有企业占大企业比重较大,而国有企业带有浓重的行政管理色彩,并伴随着相应的管理行政级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行政级别普遍较低,难以与大企业在同一级别对话,管理力度无形减弱。
 
3.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大企业跨地区经营而又集中核算、汇总纳税的特点,形成生产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当地企业“看得见管不着”而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又“管得着看不见”的现象,形成税企双方信息不对称,税收管理难以深入到位。
 
4.专业人才匮乏的矛盾。大企业实力雄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多是高精尖技术、复杂生产工艺,同时伴随着完整产业链的垄断形成高附加价值的领域。这种复杂的产业链和经营模式,为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兼并重组频繁股权变更避税形成了深不可测的屏障。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产品价格定位和成本费用的形成都与高新技术和产业垄断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非一般财务人员所能认识。而现有税务干部队伍缺乏这样的专业人才,难以胜任现代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要求。
 
二、融大数据思维破大企业税收管理难题
 
(一)站在大数据时代前沿思考问题
 
迈入大数据时代,应解放思想以全新的大数据思维方式和先进的技术手段突破传统征管模式,建立现代税收治理体系。数据统计显示,2001年全社会的信息仅有1/4数字化,2007年大幅提升至93%。如今,又过了十年,很难想象社会信息数字化程度很难用百分比来衡量。大数据时代对社会的影响,不仅在经济领域通过数字经济和经济全球化颠覆性地变革传统经济运行模式,更为共享资源、共同参与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的网络技术基础。这时候考虑大企业税收管理,解决大企业“三跨”难题,就不能依旧束缚在划片属地管理和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征、管、查三分离的守旧模式,而应以大数据跨界思维、平台思维、顾客思维、分享思维、共享服务思维、互助共赢思维的视角看待和解决大企业税收管理问题,引领大企业税收管理步入信息现代化的行列。
 
(二)充分认识社会资源先进特点建设“互联网+税务”
 
 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税务系统在认识大企业税源跨境、跨地区、跨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忽略了一个特点,那就是企业解决“三跨”管理难题时自身建有相当成熟的现代化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如金融系统,其网络金融现代化程度可以让每一个客户无论是在其固定场所或是移动状态,随时随地办妥相关金融业务;石油、石化领域其网络管理体系覆盖到全国的每一个加油站;酒店、餐饮服务业网络管理体系,一个核算中心完成全国所有店面的收付核算业务。在这样一种先进网络管理体系支撑下,大企业的内部管理也相当现代化,组织和制度相对严谨规范。但仔细观察企业的网络体系,其自身业务内容非常详尽完美,唯独缺失涉税业务的相关管理内容。“互联网+税务”,不是在税务系统的互联网上再加税务,这种税务的重复叠加不仅是资源的最大浪费,更是迷惑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发展的方向,制约了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发展。互联网+税务,是要在社会经济领域现成互联网的基础上再加上税收管理业务,充分利用企业、社会、金融的网络资源,融入税收业务的相关业务标准,伴随社会涉税业务的发生,顺便实现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以此为基础,任何涉税业务的发生,伴随交易对价电子清单直接价税分离,分别入账入库,及时实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关系,确保税款无一流失。由于涉税业务税款逐笔征收入库,传统的税收申报、征、管、查等业务将会自动消失,只要进行年终汇算清缴,根据税收优惠适用政策多退少补即可。
 
(三)深化大企业税收改革路径
 
基于我国现行税制的复杂性和税收政策繁杂性,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税收征管很难一蹴而就,特别是税源信息标准化工作。
 
1.积极推进完善过渡配套措施
 
大数据时代的技术手段,税款是不用上门征收的,是完全可以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直接扣缴入库的。这一时代的税务部门,应扭转工作方向,重点集中于信息管税的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上来。围绕税收业务和大数据时代特征,制定颁发涉税业务相关的信息化标准,要求企业应用的电算化核算系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自动实现税款的缴纳核算,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系统才能予以开发应用。借鉴财政部门的经验,实时公布会计准则,企业财务软件必须满足准则要求实现规范核算,同时要求符合信息管税标准,实现价税分离核算,并通过网络金融体系自动入账入库。
 
2.优化税制改革
 
目前我国税制涉及18个税种,均是对社会财富的流转、占有和特定经济行为所征税,其中一般流量税要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的90%以上。既然如此,何不在资金流转过程中,以信息控制为手段,将财富流转和占有这两种国民经济必然存在的基本环节只征两道税:一是在财富流转环节预征消费税;二是在财富占有时点预征所得税。这种设计,既可简化税制方便征税,又可利用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手段保证确实能征到税。这样,将18个税种中属于一般流量税的内容简并为2个税种,可以大大地减轻税制的复杂程度,随之带来的则是消除上述18个税种并存带来的一系列的税制和征管弊病。简并税制后,当基本税收能力基本满足当前财政需求时,有些只为增加财政收入而特别设计的调控行为税种,可以直接取消;针对为维护社会科学发展确实需要调控某些特定行为情况,在不缺财政能力的情况下,应以行政手段为主,不建议保留相关税种。
 
3.推进完善税收治理
 
目前,不足70万人的税务干部队伍要管理5000万户企业纳税人及近10亿自然人纳税人,很难实现“应收尽收”这种超高级的管理要求。唯有通过上述简化税制促进简化征管的改革,围绕现在增值税层层环节的抵扣关系将不复存在,各税种之间交叉征税、重复征税的困扰所带来的种种征管难度和税务风险也将随之消除。为此,可以解放出大量的征管资源和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资源,用于深化数据分析,加强风险管理,引导企业税务风险内控,促进纳税遵从,营造社会整体诚信环境。
 
卡住收入和消费双向资金流信息,建立账户和身份关联监管,可以全面掌握每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所有的账户、收入和消费信息,据以分析全社会收入、消费水平,判断个人或企业综合收入和支出内容,为方便所得税和消费税汇总关联清算,个人所得税综合分类税制提供完整信息基础,实现科学严谨的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为全面建立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奠定一个扎实的信息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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