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鄂劳社办发[2008]66号 2008-4-7 各市、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号)和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三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双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就扩面征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突破扩面重点 1、各统筹地区要认真分析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应参保人数、实际参保人数、实际缴费金额等,以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农民工为扩面的重点,做到应保尽保、应核尽核。 2、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现全部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对拒不参保的企业名单正式函告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部门,提请采取缓发或不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行政手段,推进高风险行业企业参保。同时要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推进加工制造业和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各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完善行业差别费率、企业浮动费率,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3、促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劳社发[2007]64号)文件精神,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参保登记等基础工作,实现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4、要坚持“五险一单”核定征缴社会保险费。除政策规定外,同一缴费个人按一个工资基数核定,用人单位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工资基数应与养老保险相同。 二、开展专项扩面征缴行动 各地要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负责扩面征缴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合,在4—6月份集中开展一次专项行动,以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工伤保险为先导,促进医疗、生育保险的扩面征缴。 三、确保基金与参保人数同步增长 各地要核准核实缴费工资基数,确保三险基金应收尽收。今年,省厅将定期通报各地三险扩面进度情况,主要的通报指标有:三险参保人数的净增长,人均缴费基数占当地职工社平工资的比例,人均缴费额占人均缴费基数的比例,基金征缴的完成比和同期比,参保人数净增长幅度与基金增长幅度的比较等。 四、实行双目标考核 年终,省厅以实现双目标任务与各地结硬帐,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是今年年底各地评比先进单位的先决条件。 目标1:已经下达各地2008年医疗、工伤、生育扩面征缴任务。 目标2: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争取与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持平,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与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的差距缩小50%。 请各市、州指定专人负责三险扩面征缴情况汇总上报。每半月定期向省厅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4月20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省厅。 联 系 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张友梅 李魁 联系电话:027-87262367 87262372(传真) 邮 箱:hbybzx@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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