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税函[2008]56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广短信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13
摘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广短信申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反馈。

  (二)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做好做细辅导工作。短信申报是对传统申报方式的革新,对我区纳税人来说是一件新生事物,广大纳税人全面理解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因此,要以办税服务厅为中心,充分利用征收期纳税人相对集中的良好时机,采取贴标语、出版报、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向纳税人讲清楚应用短信办理纳税申报的好处。在此基础上,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短信办理纳税申报。在推广工作初期,可采取税收管理员与部分纳税意识较强的纳税人挂钩联系的方式,率先教会他们掌握短信申报的方法和技巧,并通过他们来扩大短信申报的影响面,吸引更多的纳税人应用短信申报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和开通咨询电话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解决短信申报中遇到的问题。

  (三)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推广短信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推广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各单位的征管、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承担起推广工作的重任,确保推广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同时,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沟通与反馈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反馈推广短信申报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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