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6-02
摘要:今后,您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业务时,可以按照《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直接扫描对应业务的二维码,“按图索骥”就能自行完成办理啦。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尊敬纳税人、缴费人: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关于“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在创建“清风窗口”工作中,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指南》和《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常用功能指引》,创新编制了《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全力提升办税缴费智能化、便利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倾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今后,您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业务时,可以按照《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直接扫描对应业务的二维码,“按图索骥”就能自行完成办理啦。

  点击下方链接,请您收藏好《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附件:自然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doc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3年6月2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