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市本级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范围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1-19
摘要:结合当前市本级实际,决定在原住宅列入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的基础上,将应用范围扩大至用途为“办公”和“商业”(专业性市场、沿街商铺和综合体商铺除外)的非住宅存量房,并于2021年12月1日起在市本级正式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市本级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范围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        2021-11-19

  为进一步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及《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公告》(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2018年4号公告修改)精神,结合当前市本级实际,决定在原住宅列入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的基础上,将应用范围扩大至用途为“办公”和“商业”(专业性市场、沿街商铺和综合体商铺除外)的非住宅存量房,并于2021年12月1日起在市本级正式运行。

  对尚未列入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范围内的存量房交易,继续按原方式计征税款。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9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