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发生往来款项时使用何种票据?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03
摘要:  问题:企业间的往来款项,例如质保金等,可以使用公司内部的收据作为入账依据吗?还是必须采用财政的专用收款收据?全国有统一的文件规定吗?   答复: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用辽宁省大连市企事业单位收款发票和出租汽车手写发票》...
问题:企业间的往来款项,例如质保金等,可以使用公司内部的收据作为入账依据吗?还是必须采用财政的专用收款收据?全国有统一的文件规定吗?

  答复: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用辽宁省大连市企事业单位收款发票和出租汽车手写发票》(大地税函[2007]70号)文件的规定,《辽宁省大连市企事业单位收款发票》停用后,企事业单位之间往来款项等业务使用相关会计凭证,涉税事项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