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21年第3号 国家税务局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的公告[部分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5-21
摘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土地增值税的,实行按月申报缴纳,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期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实行按月申报缴纳,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国家税务局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的公告[部分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21年第3号      2021-5-2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本法规第一条有关“按期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实行按月申报缴纳,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废止。


  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推行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21]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21]9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简并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纳税期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废止]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土地增值税的,实行按月申报缴纳,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期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实行按月申报缴纳,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二、本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车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附件1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5月21日

关于《国家税务局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局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已于2021年5月21日公布,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财产和行为税原有分税种纳税申报存在“入口多、表单多、数据重复采集”等问题,错报、漏报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税务总局决定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推行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21]27号)提出的“合理简并财产和行为税纳税期限”的相关工作要求,简并了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的纳税期限,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有效减轻办税负担。

  二、公告制定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推行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21]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21]9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土地增值税的,实行按月申报缴纳,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期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实行按月申报缴纳,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不再使用原先的单税种申报表。故《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车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附件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同时废止。

  四、公告的施行时间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