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接上例,自营工作量1000,分包工作量200,另外甲供材100 1、营业税义务形成的核算 (1)如合同约定,工程承包价款中不含甲供材料价款,则在办理工作量结算时,甲供材 “退价不退税”,即在承包结算价的基础上加上甲供材承担的税费(这里不考虑甲供材的采购保管费)作为对建设单位的债权总额。收取的甲供材税费属于代收代缴的款项。 自营和分包工作量营业税费用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包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自营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分包 (2)如合同约定,工程结算价款中包含甲供材料价款,则甲供材价款并入自营工作量按期计提营业税费,甲供材料承担的营业税费不单独反映。(会计分录略) 2、营业税义务的履行 (2)履行(抵扣)分包工作量承担营业税义务(分包单位转来完税凭证,将分包单位已缴纳总包单位可抵扣的营业税费结算给分包单位) (四)经营成果核算 结转经营成果的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借方、“主营业务成本”贷方、“营业税金及附加”贷方)均设置为“已结转”下级科目。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设置“自营/分包”下级科目。 这样安排效果是:损益类会计科目在年度损益结转后,虽然一级科目无余额,但下级科目却能反映借贷方的跨年度累计发生额。待建造合同完成后,冲销各下级科目。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