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税发[2002]291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河南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确定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12-30
摘要:由于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03年在河南境内的主要业务发生在开封,为了加强征管,方便纳税人,该公司2003年度在我省境内所提供的建筑安装指导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统一由你局负责征收管理。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河南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确定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豫地税发[2002]291号             2002-12-30


开封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河南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确定纳税地点有关问题的请示》(计地税发[2002]2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由于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03年在河南境内的主要业务发生在开封,为了加强征管,方便纳税人,该公司2003年度在我省境内所提供的建筑安装指导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统一由你局负责征收管理。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2年12月30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