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国税流字[1999]77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降价图书是否作进税转出处理的批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9-10-20
摘要:对各级新华书店经营的图书,因市场需求变化,调低库存图书价格,而打折销售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降价销售的图书所形成的损失其进项税不应作转出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降价图书是否作进税转出处理的批复

内国税流字[1999]77号       1999-10-20

内蒙古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图书降价是否作进项税转出处理的请示》 (内新书计字[1999]81号)收悉,对所反映和请示的问题,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对各级新华书店经营的图书,因市场需求变化,调低库存图书价格,而打折销售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降价销售的图书所形成的损失其进项税不应作转出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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