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缴税凭证可作会计核算凭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22
摘要:  自2006年6月石狮地税启用 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 方式以来,先后有1300多户纳税人采用实时划缴申报方式、4300多户采用个体批扣申报方式...
  自2006年6月石狮地税启用“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以来,先后有1300多户纳税人采用实时划缴申报方式、4300多户采用个体批扣申报方式。但随着电子申报方式的推广,习惯于用《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收转账完税证》的部分纳税人对电子缴税后用什么单据作为会计核算凭证存在疑惑。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采用税库行联网电子申报方式的纳税人税款划缴成功后,可到其开户银行领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费)凭证”,作为纳税人缴纳各项税(费)的会计核算凭证。银行开具的《电子缴税凭证》视同合法缴税完税凭证,各相关部门必须予以承认,泉州市以外的地区需要纳税人提供完税凭证的,由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电子缴税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税务机关同时收回《电子缴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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