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在发生销货退回时怎样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01
摘要:  某单位2006年5月份开具一张普通发票,7月初客户反映由于所购货物不太符合标准,要求退货,该单位可不可以直接开具同等金额红字发票,然后再开具一张同等金额的蓝字发票?   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如发生销货退回,处理办法视以下情况而定:(1...
  某单位2006年5月份开具一张普通发票,7月初客户反映由于所购货物不太符合标准,要求退货,该单位可不可以直接开具同等金额红字发票,然后再开具一张同等金额的蓝字发票?

  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如发生销货退回,处理办法视以下情况而定:(1)销货方发票未入账、购货方发票也未入账的,销货方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备查即可;(2)销货方发票已入账、购货方发票未入账的,则必须收回原发票联,开具蓝字退货入库单,方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开票日期除外),红字发票(无碳复写纸发票用“―”表示)记账联撕下作为入账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收回的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存根联后面以备核查;(3)购货方发票已入账的,销货方发票不论是否入账,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书面资料——《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填制蓝字退货入库单后,方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以及退货的原困,该证明单附在红字记账联后入账。销货方以购货方出具的《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和退回商品入库单、红字发票记帐联为原始凭证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