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税函[2011]47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企业一机多票管理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4-11
摘要:省局将汽车经销企业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管理,从2010年5月1日起,主管国税机关只能对汽车经销企业发售防伪税控专用发票、防伪税控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不得对汽车经销企业发售其它版普通发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企业一机多票管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11]47号             2011-04-11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税局:

  省局近日通过后台查询发现,各地有大量防伪税控工业企业未按文件规定使用防伪税控普通发票。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07号)要求,加强防伪税控普通发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管国税机关不得对防伪税控工业企业发售非防伪税控普通发票。现将使用非防伪税控普通发票的工业企业名单通过FTP下发给你们,各地要及时将企业名单下发给各主管国税机关,并对名单上的企业进行逐户清理核对。对领取非防伪税控普通发票的企业,要及时收缴非防伪税控普通发票,取消原有票种核定信息。

  二、省局将汽车经销企业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管理,从2010年5月1日起,主管国税机关只能对汽车经销企业发售防伪税控专用发票、防伪税控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不得对汽车经销企业发售其它版普通发票。

  三、各主管国税机关要加强对防伪税控企业票种核定的管理,按季清理防伪税控企业票种核定信息,禁止随意更改企业票种核定信息,省局适时对防伪税控企业票种核定情况进行监控。

  使用非防伪税控普通发票的工业企业名单下载路径为:FTP://centre/货劳税处/2011年1-12月/金税组/使用非防伪税控普通发票的防伪税控工业企业名单。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1年04月1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