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一[1998]288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运输费用扣除率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6-24
摘要: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运输费用扣除率的通知》(财税字[1998]114号)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1998年7月1日(税款所属)运费一律改按7%计算抵扣,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运输费用扣除率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一[1998]288号                 1998-06-24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运输费用扣除率的通知》(财税字[1998]114号)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1998年7月1日(税款所属)运费一律改按7%计算抵扣,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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