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函[2021]18号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9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6-25
摘要:二是优化转移支付分类。2019年,结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转移支付调整划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三类。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99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21]18号      2021-6-25

马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专项转移支付地方配套相关政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与当前财政体制改革方向是一致的。近年来,财政部积极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不断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一、关于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制度改革的建议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积极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及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文化、应急救援等分领域改革方案。相关改革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如委托地方行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相应经费;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研究制定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按照上述要求,中央财政在制定政策和分配资金时,不再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

  在划清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同时,中央财政结合地方特别是欠发达地区财力实际,积极通过转移支付缓解其支出压力。一是持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等,提高地方财力水平。2021年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83370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9087亿元,增长11%,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3027亿元,增长8.5%,并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二是优化转移支付分配,通过增加特定因素,给予欠发达地区倾斜照顾。例如在测算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将脱贫攻坚等特定农业农村发展战略要求作为分配因素,减轻农业欠发达地区的资金投入压力。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分配,将更多资金投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力相对较弱的农业欠发达地区,积极缓解地方支出压力。

  二、关于完善和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预算法要求,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转移支付管理,增强转移支付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在前几年持续增加转移支付规模的基础上,2021年继续加大力度,安排资金83370亿元,剔除特殊转移支付后实际增长7.8%。其中,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70亿元,增长4.3%;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8889亿元,增长12.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3734亿元,增长7.7%,有力增强了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优化转移支付分类。2019年,结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转移支付调整划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三类。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均衡地区间财力配置,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用于履行中央承担的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专项转移支付用于督促和引导地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整后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更为清晰,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更好衔接。

  三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农林水等重点支出保障。2021年,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80亿元,增长3.3%,调动地方粮食生产积极性;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71亿元,增长12.9%,推进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882亿元,增长1.9%,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农业产业发展等。

  四是推进转移支付公开。在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预算草案中单独编制转移支付预算,反映分项目、分地区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详细说明每项转移支付的设立背景、分配办法、绩效目标等,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审查。在财政部门户网站设立“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平台”,集中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分配结果、申报指南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强化转移支付监管。发挥财政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央主管部门、地方有关部门合力,加强转移支付拨付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别是2020年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以来,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实行从源头到末端全链条、全过程监控,有效防范资金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结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继续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转移支付管理,不断提高转移支付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发挥转移支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作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010-68553998

财政部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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