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4-01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 财税[2013]2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通知将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明确如下: 一、对城市公交站场...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财税[2013]2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通知将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明确如下:
一、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的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二、上述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批准,按《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等标准建设的,为公众及旅客、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
三、符合上述免税条件的企业须持相关文件及站场用地情况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