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税管理工作有关补充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12-15
摘要:为促进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减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3年第1号)、《关于发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号)全面准确实施,现就有关补充事项公告如下: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税管理工作有关补充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2014-12-15


  为促进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减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3年第1号)、《关于发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号)全面准确实施,现就有关补充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问题

  对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事项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0]290号)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函[2009]252号)执行。

  二、关于困难减免的减免税条件问题

  (一)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减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3年第1号)“第十六条(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企业”删除。

  (二)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号)“二、审批条件 (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企业”删除。

  特此公告。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